名醫遭病人索償

8年前被撤非禮罪 名醫另遭病人索償
(明報)2008-3-12

明報專訊】8年前涉嫌非禮女病人受審後脫罪的麻醉科名醫張啟旋,日前再惹官非。一名女病人入稟高院控告張醫療失誤,導致她身體受傷,要求張賠償。

入稟狀指出,原訴人Kitty黃衛蘭(譯音)於2005年3月18日,在跑馬地養和醫院接受被告張啟旋治療,指張或其代理人醫療疏忽,導致原訴人身體受傷。畢業於港大醫學院的張啟旋,1993年成為麻醉科專科醫生。數年後,他被指非禮5名日籍孕婦病人,2000年在西區裁判法院受審。當時張被指於 1995年5月為日籍孕婦做兩次產後檢查時,觸摸對方下體及乳頭,其代表大律師辯稱張僅為病人檢查身體。法官裁定兩項非禮罪成,判他入獄半年,但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張翌年提出上訴,高院法官認為女事主認人時稱「我相信是他(I believe it's him)」,口供不夠確切,故定罪不穩妥,張獲撤銷控罪。

【案件編號﹕HCPI186/08】



[香港新闻]
2000年11月18日 星期六
商報

麻醉名醫非禮囚半年官斥破壞病人對其信任準保釋上訴 

 【商報訊】著名麻醉科醫生張啟旋被控非禮日裔孕婦案昨日裁決,裁判官裁定被告兩項非禮罪名成立,判處入獄六個月,但准許被告以一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裁判官批評被告破壞病人對醫生的信任,案情嚴重,故須判處入獄。 

 四十四歲麻醉科醫生張啟旋總共被控七項非禮罪名,案情指他於九五至九九年期間,趁五名日裔孕婦分娩前,為她們進行麻醉時,在兩間醫院先後七次非禮該五名孕婦。由於五名孕婦互相認識,在九九年交談期間揭發事件,遂向日本駐港總領事館反映,並由領事館代為報警。 
 
張啟旋在西區裁判處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昨日被裁定其中兩項非禮罪名成立。裁判官指出,被告是專業醫生,無疑受他人尊重,但他身為醫生,卻侵犯女病人,嚴重破壞病人對醫生的信任,是嚴重罪行,必須判處被告即時入獄六個月,但她准許被告以一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一經定罪,很可能會被吊銷執業資格,前途盡毀,故希望可用罰款或社會服務令代替入獄。但裁判官拒絕接納,並指案情嚴重,必須判處入獄,然而,准許被告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張啟旋在一九八零年畢業於香港大學,先後考取澳洲、紐西蘭及香港的麻醉科院士資格,在港行醫二十年,在行內頗具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