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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淫辱女生勢判監



港大副教授非禮罪成還柙
官罵肆無忌憚侵犯兩女生 勢必判監

2009年08月22日

【本報訊】香港大學教育學院愛爾蘭籍副教授,涉淫辱兩女生案昨日審結,裁判官相信兩女生所言,分別遭副教授壓胸狼吻,熊抱腳夾腳,裁定其兩項非禮罪名成立。該名「鹹濕」副教授被裁判官批評與女生過從甚密,肆無忌憚侵犯她們,違反誠信,勢必判監,將他還柙至 9月 3日判刑。

香港大學昨就事件回應,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將按大學的既定程序和僱傭條例,處理與被告的合約事宜,同時會安排其他教授代替其職務。港大教育學院院長雪莉.古倫迪( Shirley Grundy)對副教授的行為及裁決感到震驚,指他平日於校內行為正常,她從未收過學生對其投訴。

聞判有罪 表現錯愕
裁判官林鉅溥裁決時指,本案重點在於兩名事主是否誣陷被告。首先被告並無拒絕幫助女生 X解決學業問題,事後她向多人作出投訴,並與女生 Y商討解決方法,更想到「當冇事發生」,若然兩人是誣陷被告,會即時報警,因此認為兩女生證供可信,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裁判官亦批評被告自詡清高,會與學生保持距離,但他與 X的電郵內容提及「若我幫你解決呢件事,你要教我跳舞」,又着對方好好安睡,他見 X有求於他,以為對方不會作出反抗。而被告與 Y在 facebook內傾談甚歡,關係密切,便肆無忌憚侵犯對方,滿足性慾。被告違反校方及學生對其信任,監禁無可避免,先替他索取背景報告,其間還押監房。

被告 Terence Joseph Shortall( 53歲),任職港大教育學院副教授,去年來港任教,主要教授語言學。他在審訊期間表現冷靜,從不迴避鏡頭,至獲悉有罪時才流露錯愕表情。辯方律師指若被告罪成,校方將會終止其合約,故申請保釋候判,以處理被告在宿舍的個人物品,但遭拒絕。控罪指被告於今年 5月 8日及 11日,在港大許愛周科學館三樓辦公室內,非禮兩名同為 21歲的女生 X及 Y。
被告昨辯稱自己是好老師,學生給予他 89分。他曾在巴西教書,與學生有很多身體接觸,甚至親吻,直至前往日本,他明白文化差異而知要避忌,最多只會與學生握手。他強調自己清白,並無與兩名女生作任何身體接觸,更想不到為何兩人要誣衊他。
根據 X的證供,她因面臨被踢走,向被告發電郵求助,兩人於 5月 8日在被告辦公室見面,先坐在沙發傾談,後改到電腦前查看成績。被告建議她撰寫求情信,其間被告坐在事主右邊,左手放在其左腰背,在她背上打圈,「我即刻縮前,但係相信佢為人,以為外國人可能熱情少少」,事主繼續打信。不久,被告在背後伸手入其裙頭,摸她的底褲邊,另一手則摸其右大腿內側。

X女生曾着 Y小心
事主 X推開被告,卻遭他摸臀及強吻嘴唇,又以右手壓向其左胸一下,事主表示「 No」,被告道歉。 X繼續打信,但被告捉住她右手,多次放在其陽具位置,她感到「滑潺潺」,被告說「 5分鐘」,事主意會將手放在其陽具 5分鐘,大驚之下逃往女廁狂洗手,「覺得好污糟」,事後她向 Y透露被非禮,指被告「鹹濕」,着她小心,但 Y不信, 5月 11日到被告辦公室閒聊。
當時 Y女生與被告坐在沙發上,被告掃她背部,又胸貼胸熊抱她。其後被告則改為坐在一張有轆的椅子上,「轆」到她面前,兩度以雙腳夾住 Y的雙腿,吻向 Y的左面頰。 Y十分驚慌,立即離開,卻見五名男女同學正在門口,他們知悉 X遭被告非禮而擔心她。 X當晚報警, Y則於翌日到警署錄取口供。
案件編號: ESCC2647/09

曾在日教書 學生讚生動
被告 Terence Joseph Shortall去年才從英國來港加入港大,任職教育學院副教授,首個學年尚未完結,便爆出醜聞,令不少學生憂心忡忡。 Shortall擁有豐富的教育經驗,專門教授語言學,曾經踏足巴西及日本等地教學。有日本學生在網上撰文,讚賞他如演員般的教學方法,授課生動有趣。

退休裁判官當品格證人

愛爾蘭籍的 Terence Joseph Shortall,與前妻育有一名 27歲兒子,現與一名女會計師拍拖,他先後在英國威爾斯班戈大學(前北威爾斯大學)及英國伯明翰大學取得應用語言學碩士及博士學歷,來港前於伯明翰大學英 語研究中心擔任講師。去年 9月起,他獲港大教育學院聘任為語文及文學系副教授,主要負責教授語言學及教育文法,月薪介乎 5萬至 8萬元。
至昨 日控方證供完結, Shortall找來同屬愛爾蘭籍、在本港當裁判官逾 20年的簡達仁( Ian Candy)為他當品格證人,撰寫品格證明信件,呈交法庭。 06年退休、現於香港城巿大學法律學系任職的簡達仁,在信中讚賞 Shortall為人有責任感,以及擁有高尚品德。
此外, Shortall曾在日本教學,有日本學生在網上撰寫對 Shortall的感受。該學生指,曾旁聽 Shortall的課堂,形容其外形似聖誕老人,被他如演員般的生動教學方法感染,啟發學生對語言學的興趣。


正生被廉署抄家 校長陳兆焯:正面對艱難時刻被擺上枱 社工不滿林希聖腹背受敵 遷校問題遇波折港大副教授非禮罪成還柙 官罵肆無忌憚侵犯兩女生曾在日教書 學生讚生動倘遇性騷擾 應挺身舉報港鐵將軍澳線一日兩故障 上下班時間 月台大擠塞路軌交叉位失靈 通宵更換直撼工程箭嘴車尾 捱兩更的士司機倦極撞死封路工程 安全措施不足東亞運火炬未傳遞先出醜 主辦單位貼錢無綫搞獨家騷李澤楷困20分鐘近萬迷債苦主接受回購中七生啞鈴扑爆女鄰居頭 梯間行兇後說:唔知點解咁做犯罪學家:情緒致暴力擴張黃克競孫涉盜竊打祖母11罪招標失敗 無藥廠符合條款 港或選用內地豬流感疫苗播疫惡化 城大叫停迎新營青山男病人報遭性侵犯特首申明施政報告不派糖 政黨多接受鄭耀棠公然與政府打對台 表明不支持公僕減薪明日料有雷暴特首:校園驗毒一定做醫院加強保安防假護士電腦節首日入場破紀錄 12萬人次 掃光每日限量品新貨不比腦場便宜攝影專區免費借相機大學生實習平均月薪8500元食環署推中五學歷萬元筍工中大教授杭州遭留難康樂助理拒執法禁煙200人明遊行反考評局不滿少妻煮硬飯 老翁兩度尋死蜈蚣咬蠍子螫 一小時傷三人地產代理爭客打架歹徒牛下偷銅水管勞處「蛇王」返工去打牌 廉署揭發 認罪待判子爬出26樓 母認虐兒健美總會主席涉行賄提堂陳巧文控警違法敗訴醉鬧的士洋漢改控誤殺危駕奪命司機加囚4月潮玩單輪車 錦標賽今明首次在港舉行港首創數碼點播影片服務AV藍:雙面屏幕相機 啱晒自拍智障舍友初嘗廚務樂活動快遞:「說.經歷」分享會活動快遞:社區舞台-吶喊仲夏蘋論:水災看台灣,我們不配做台灣人..(李怡)江湖滾熱辣..(馬龍)隔牆有耳:市建局臭味「双」投..(李八方)隔牆有耳:三耳署長唔講河蟹..(李八方)隔牆有耳:小特首慳家至上..(李八方)隔牆有耳:甘乃威頻撲執書..(李八方)隔牆有耳:白鴿黨儲定彈藥..(李八方)Central Walk:林鄭氣走兩男另有說法..(單仁)蘋果小喇叭蘋果會客室探針:避過悲情厄運的金大中..(盧峯)極左幽靈又在神州冒起..(林和立)改革開放的成果..(古德明)蘋果論壇漫畫..(馬龍)歡迎投稿牙科醫院不設長者預約招怨煲蓋螺絲生銹惹憂慮「快易通」不可擅自轉移


專家之言 倘遇性騷擾 應挺身舉報

大學生因為功課關係,經常有機會單獨與教授會面,但兩者無論在文化、地位、權力方面都有差異,學生被侵犯或者未必敢外揚。但專家提醒學生,若不幸被教授或者老師性侵犯,應挺身舉報,或者向校內有關部門求助。
應有自我警覺性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何式凝指出,作為男教授,他們應有自我警覺性,與學生在辦公室會面時應將大門打開。學生與教授,兩者在文化、年紀、地位、權力方面都有差異,女學生被性侵犯,可能會感到徬徨失措,何提醒學生,應主動向校內專責處理性騷擾的部門求助。而作為教授,他們不應濫用自己的權力,性侵犯學生。
風雨蘭輔導員伍穎琳表示,學生若感覺教授的舉動有異,感到不安全或不舒服,便應決絕地表明意願,不要害怕,盡快求助。
學生的功課評分都掌握在教授手上,伍提醒學生不應因而隱瞞性侵犯事件,因為二人不是在交換條件。而女學生有自主權,不應因為擔心被侵犯,而在與教授見面時刻意穿着保守,因為問題的根本,並不是在學生身上。

淫師重囚10年

被告朱志華多次與未成年女生性交,昨重囚十年。
被告朱志華(左)與學校職員拍照留念。

當12歲女生性奴淫師重囚10年

名校小學男教師朱志華涉與年僅十二歲的女學生交往,並在兩年內先後多次發生性行為,被告早前在高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十一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成。法官裁決時指被告過往可能是一名好教師,但他在案中濫用了教師的身份,與當時僅得十二歲的女生發生性行為,毀了對方的清白;亦令一名原本天真無邪的女童,提早步入成年人世界。法官直斥被告誤人子弟,辜負了社會及家長對他的信任,故重判他入獄十年。
被告朱志華(左)與學校職員拍照留念。


被告朱志華(卅九歲),昨聞判時並無任何反應,被押入囚室時則與一名在旁聽席上的男子揮手苦笑。被告獲四十多名學生、家長及同事致函法庭替他求情,昨亦見有不少疑為家長的旁聽人士到庭,而本案亦是近期的非法性交案件中,判刑最重的一宗。
受害人憶起舊事仍自責

法官判刑時強調,老師、學生、家長之間存在信任,被告曾在小學教女事主X,從而深得X母信任,並准X在他家中留宿。被告卻藉此機會支配、牽制和利用X,X母曾稱,做夢也想不到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法官直言,被告的所為,簡直是父母及家長的噩夢。

此外,事件長達兩年,報告指X至今仍常想起受侵犯的情況,又不斷自責當初為何無拒絕被告。心理專家則指,若沒有這事情發生,X的前景可以是很美好的;惟被告不認罪,要X出庭作供,更要在證人台上被指摘是反叛、貪玩、講大話的人,法官指這猶如在X的傷口灑鹽。

法官續指,被告與X可能存在學生對老師的傾慕,或甚兩情相悅之情況;惟被告受過高深教育,有高尚人格,理應懂得抑制情慾,但被告卻為一己私慾,毀去X的清白。被告因干犯本案而失掉教職,更要身陷囹圄,實在令人惋惜,但法庭必須保護年輕而不懂得在性方面作決定的女童,故須判被告重囚以懲。
男友鼓勵報警始揭發

被告共被裁定十一項非法性交罪成,其中七項指他與未滿十三歲的X性交,及四項與未滿十六歲的X性交,控罪指被告在○四年初至○六年底與事主X在被告位於油麻地的平安大樓居所內,多次發生性行為。

案情指被告事發時在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任教,X曾是該校學生,自她升中後則在被告家中補習。X供稱她剛滿十二歲不久,被告在家中要求與她發生性行為,她不懂拒絕,自二人成功發生性行為後,她覺已把最寶貴的都給了被告,亦不再拒絕被告的性要求。她在庭上指稱,與被告相處的廿八個月內估計發生過二百八十次性行為,直至○六年底與被告分手。X去年向新男友表白過去,男友得知後鼓勵她報警而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HCCC 28/2009

舊同事忠告 被告當耳邊風


【專案組報道】「一早勸過佢,唔好同女學生咁接近,遲早會出事,佢又唔聽!」被控與十二歲女學生多次非法性交的男教師朱志華,與他同校任教的舊同事坦言,曾提醒他不要和女生太接近,但朱只當「耳邊風」,結果身敗名裂,判監十年。

朱志華在該校任教體育及數學科十多年,更擢升為主任,舊同事形容朱志華年輕有為、對教學熱誠,本來是接任該校副校長的大熱人選。他唏噓地說:「校長今年九月退休,副校長亦將轉往另一學校出任校長,本來佢(朱志華)係接任副校長嘅人選之一,但發生咗呢件事,大好前途盡毀。」

朱志華一方面在該校任教,另一方面又幫學生補習,「我一早提醒過佢,千祈唔好同女學生扯上任何關係,因為遲早會出事,但佢唔聽!」
校刊撰文 形容學生可愛

他說,該校創校四十一年來,一直是區內名校,從未發生這種事,如今全校師生和家長都很不開心,更嚴重影響校譽。「所有同事都覺得朱志華好不智,身為教師,要好清楚自己身份,聖經十誡都話明姦淫罪絕不能犯!」

朱志華去年曾在該校四十周年校慶的紀念特刊中撰文,形容學生都是機靈、活潑、可愛和有自信,指每個學生都有獨特個性及不同潛能。朱看着學生一天一天長大,並從失敗中吸取教訓,又讚揚學生在學業上及課外活動方面兼優,品格亦有改進。朱稱,「明白到為人師表是要以身作則,遇困難要勇於面對,千萬不可隨便放棄」,但他最終未能以身作則,最令學生們失望。

雙面人獲46封求情信

【本報訊】被告朱志華在事件中可說是雙面人,在法官眼中,他是濫用職權誤人子弟的教師;但在學生、家長及同事眼中,他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好教師。辯方昨向法庭上呈上四十六封求情信,其中九封來自學生、廿三封來自家長、十四封來自校長、校監及其他教職員;全都指被告是個關心學生、對教育熱誠,並非「騙飯吃」的好教師。
違反作為老師誠信

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校長張志鴻在信中指,對被告干犯罪行感到難過和痛心,但表示會原諒和支持他。而校董范錦常神父亦稱,相信被告本質不壞。而辯方庭上引述報告指,被告雖沒有嚴重的精神及心理問題,但指他的日常生活乏味,社交圈子窄,且不大懂得控制負面情緒和壓力,重犯機會仍屬中等。

負責調查本案的油麻地警署刑事支援隊高級督察羅楚榮稱,本案最嚴重的地方,在於被告違反作為老師的誠信,而經調查後,最終未有接獲其他受害人的投訴。羅亦指被告的補習學生雖多,但在他家留宿的只有女事主及另外兩名男學生,而自事主○六年底不再補習後,被告亦沒有再與其他補習學生有過密切關係了。

校長張志鴻昨回應指判決公正,又指在今年五月已接納被告的辭職,他希望被告能「跌低後可以起番身」,改過自新。而校方亦會就事件教導學生,要為做錯的事負上責任,同時亦會留意學生情緒,必要時會邀請教育心理學家跟進。

英籍音樂老師狎男童判囚




蘋果日報 2009-08-15

【本報訊】英基學校協會轄下西港島中學、一名患有抑鬱的英籍前兼職音樂男教師,私下替兩名八歲及九歲男童教授小號時,伸手入男童褲內撫弄對方下體,兼以手指骨在男童下體撫弄猶如打拍子。被告早前在區院認罪,法官指案情嚴重,被告行為不但對男童構成滋擾,亦違反教師對學生的誠信,故判囚廿個月,建議服刑期間接受心理治療。

卅三歲英籍男被告Ian Peter Nash,為西港島中學兼職音樂教師,案發後被辭退,他早前承認三項非禮罪名,控罪指他於本年二月三日至十九日期間,在薄扶林西港島中學內兩度非禮九歲男童X,另在港島區一單位非禮八歲男童Z。

控方案情指被告為兩名受害男童的私人小號老師,二人分別於○六年及○八年起跟被告學小號。
一童逃到桌後仍遭侵犯

被告分別在男童Z寓所及在西港島中學音樂室內教授男童X,期間被告非禮兩名男童的下體,雖然男童Z期間逃到桌後免被非禮,但是遭到被告以手攬臀部拉近身體繼續非禮,事件直至男童家人不約而同查問兒子學習情況後始揭發及報警。

【本報訊】曾於英基學校協會西港島中學任兼職老師的外籍音樂導師,聲稱因為對前景感失意,不懂控制情緒,令他在教授小號時,用手觸摸兩男童下體。男導師早前在區院承認 3項非禮罪,法官昨指被告刻意犯案,對受害男童的影響難以估計,考慮被告認罪,判囚 20個月。
患有輕度抑鬱

英籍被告 Ian Peter Nash( 33歲),獲家人到庭旁聽支持。暫委法官鄧立泰指被告作為導師,取得男童信任,卻作出騷擾,其中一男童更屢次被侵犯。被告行為非一時失控,是刻意犯案。對男童的心理影響,難以預測,判刑應具阻嚇性。考慮被告認罪,同情他的情緒及心理問題,加上免除受害男童出庭作供,額外減刑 2個月,判監 20個月,並建議被告接受心理治療。
心理及精神科報告指,被告起初並非刻意犯案,但後來變成有預謀。被告有輕度抑鬱,不善解決問題,並無孌童癖。被告曾於廉署工作的父親在求情信中稱,被告願意尋求心理專家協助。
被告本身是私人小號導師,案發期間於西港島中學兼職。今年 2月 3日及 17日, 9歲受害男童 X到西港島中學的音樂室上課,被告隔着 X的短褲或伸手入褲內,觸摸其陽具。同月 19日,被告到 8歲男童 Z位於畢拉山的家上堂,多次用手隔着 Z的褲,上下掃其陽具。兩男童向父母投訴報警。

補 習 老 師 侵 犯 13 歲 童

被 告 趙 南 森 曾 因 在 補 習 社 狎 玩 男 童 , 於 00 年 受 審 判 囚 。

記 者 : 梁 瑞 珮

蘋果日報 2008-10-10

有 孌 童 癖 紀 錄   出 獄 四 年 再 犯
補 習 老 師 認 侵 犯 13 歲 童



【本 報 訊 】 曾 因 在 補 習 社 狎 玩 男 童 判 囚 的 補 習 老 師 , 出 獄 四 年 後 再 度 犯 案 , 替 一 名 中二 男 生 補 習 , 帶 他 返 家 狎 玩 。 男 生 寫 信 給 父 親 , 訴 說 遭 侵 犯 , 揭 發 事 件 。 該 補 習 老 師 昨 在 高 等 法 院 承 認 四 項 與 16 歲 以 下 兒 童 作 出 猥 褻 行 為 罪 名 , 本 月 29 日 宣 判 。

被 告 趙 南 森 , 現 年 50 歲 , 報 稱 地 盤 工 人 , 昨 身 穿 外 套 便 服 , 表 現 正 常 。 高 院 法 官 張慧 玲 指 判 刑 前 需 拿 取 被 告 的 心 理 專 家 及 精 神 醫 生 報 告 , 另 索 取 受 害 男 童 的 創 傷 及 心理 評 估 報 告 。
主 控 官 指 , 被 告 拒 絕 向 警 方 提 供 其 家 庭 狀 況 、 健 康 、 育 背 景 及 工 作 履 歷 等 資 料 。 被 告 曾 牽 涉 兩 宗 風 化 案 , 共 被 裁 定 18 項 罪 名 , 包 括 1 項 非 禮 及 17 項 與 兒 童 作 出 猥 褻 行 為 。
資料 顯 示 , 被 告 首 宗 案 件 於 87 年 被 定 罪 判 監 , 第 二 宗 則 於 95 年 6 月 至 98 年 11 月 間, 被 告 在 與 妻 子 開 設 的 補 習 中 心 內 , 侵 犯 三 名 男 童 , 被 告 於 00 年 6 月 被 定 罪 判 監四 年 , 當 時 法 官 引 述 心 理 報 告 , 指 被 告 患 有 孌 童 癖 。 被 告 服 刑 至 03 年 2 月 出 獄 。

獲 男 童 稱 為 「 契 爺 」
被 告 原 被 控 八 項 與 兒 童 作 出 猥 褻 行 為 罪 名 , 承 認 當 中 四 項 罪 。 案 情 指 , 13 歲 受 害 男生 於 去 年 8 月 一 次 球 賽 中 認 識 被 告 , 其 後 被 告 自 薦 替 他 補 習 , 每 月 收 400 元 , 男 生稱 呼 被 告 為 「 契 爺 」 。
同 年 11 月 某 晚 , 被 告 帶 男 生 到 其 東 涌 藍 天 海 岸 寓 所 ,讓 他 看 色 情 網 上 短 片 後 , 苦 苦 哀 求 男 生 替 他 口 交 , 男 生 終 答 允 。 翌 月 某 日 , 被 告 要求 跟 他 肛 交 , 他 怕 痛 堅 拒 , 被 告 於 是 在 他 臀 部 間 做 出 猥 褻 行 為 。 今 年 1 月 18 日 ,男 生 在 被 告 家 度 宿 期 間 , 互 相 親 吻 及 手 淫 , 又 替 被 告 口 交 。
同 月 20 日 晚 , 男生 向 父 親 表 示 , 欲 寫 信 給 父 親 看 , 但 叮 囑 父 親 看 罷 不 要 激 動 。 翌 晨 , 男 生 在 返 學 途中 , 把 信 交 給 父 親 。 父 親 在 兒 子 離 開 後 細 閱 信 件 , 得 悉 兒 子 遭 性 侵 犯 , 同 日 立 即 報警 。 翌 日 下 午 , 被 告 前 往 男 生 寓 所 外 , 遭 父 親 發 現 及 報 警 , 警 員 到 場 將 被 告 拘 捕 。
案 件 編 號 : HCCC133/08

教育局主任非禮女童

胡 民 偉 否 認 在 珀 麗 灣 住 所 非 禮 14 歲 女 童 。 陳 浩 義 攝


蘋果日報 2008-10-01

教 育 局 主 任 涉 非 禮 14 歲 女 童
邀 往 住 所 拍 照   強 吻 撫 摸 全 身


【 本 報 訊 】教 育 局 課 程 發 展 主 任 涉 嫌 透 過 MSN 邀 請 14 歲 女 童 , 到 其 珀 麗 灣 住 所 拍 攝 三 點 式 泳 衣性 感 照 片 後 , 將 她 壓 在 梳 化 強 吻 , 伸 手 入 衫 內 , 撫 摸 全 身 ; 女 童 父 親 發 現 女 兒 的 性感 照 後 報 警 。 案 件 昨 在 粉 嶺 裁 判 法 院 開 審 , 涉 案 MSN 對 話 內 容 不 獲 法 庭 納 入 呈 堂 證供 , 暫 委 裁 判 官 吳 維 浩 聆 畢 控 方 證 供 後 , 裁 定 被 告 非 禮 罪 表 證 成 立 。

在 浴 室 及 睡 房 等 拍 攝

被 告 胡 民 偉 ( 44 歲 ) , 否 認 於 去 年 6 月 在 珀 麗 灣 住 所 內 非 禮 14 歲 女 童 。 警 方 今 年 8 月 4 日 拘 捕 被 告 , 在 其 書 房 撿 獲 電 腦 及 兩 張 光 碟 。 在 光 碟 內 發 現 617 張 女 事 主 的 照片 , 包 括 呈 堂 的 229 張 照 片 , 除 7 張 為 戶 外 照 外 , 其 餘 222 張 在 被 告 住 所 客 廳 、 露台 、 浴 室 及 睡 房 等 拍 攝 , 大 部 份 為 泳 衣 照 。
讀 中 四 的 女 事 主 昨 供 稱 , 去 年 2 月 在 網 上 聊 天 室 結 識 被 告 , 交 換 MSN 資 料 , 被 告 透 過 MSN 問 她 有 否 興 趣 到 珀 麗 灣 做模 特 兒 拍 照 。 她 首 次 拍 照 當 日 , 身 穿 背 心 、 牛 仔 裙 及 絲 襪 , 在 珀 麗 灣 戶 外 拍 攝 兩 個小 時 後 離 去 。
至 去 年 6 月 第 二 次 拍 照 , 被 告 提 議 拍 泳 衣 照 , 她 穿 上 唯 一 的 三點 式 泳 衣 赴 約 , 被 告 拍 畢 泳 衣 照 後 , 她 穿 回 背 心 及 牛 仔 裙 坐 在 廳 中 梳 化 休 息 , 等 候被 告 將 照 片 燒 錄 光 碟 給 她 。 其 後 被 告 坐 在 她 身 旁 , 問 她 男 友 幾 多 歲 , 她 回 應 說 男 友 19 歲 後 , 被 告 則 說 : 「 38 歲 唔 你 ? 」 她 理 解 被 告 的 意 思 , 想 做 她 男 友 , 她 即 回 答 「 唔 我 ! 」

被 告 選 擇 不 出 庭 自 辯

未 幾 , 被 告 推 她 倒 在 梳 化 , 壓 她 強 吻 嘴 及 臉 , 又 伸 手 入 衫 內 , 撫 胸 摸 下 體 , 她 出 力 反 抗 不 果 。 數 分 鐘 後 , 被 告 入 房 取 光 碟 給 她 , 讓 她 離 去 。
律師 盤 問 事 主 表 示 , 她 在 警 方 首 份 口 供 沒 有 提 及 摸 下 體 , 次 份 口 供 則 指 有 被 強 吻 , 供詞 有 出 入 。 又 質 疑 她 聲 稱 被 非 禮 後 感 驚 慌 , 但 從 7 張 戶 外 照 中 , 兩 張 可 見 她 表 現 得頗 為 開 心 。 被 告 選 擇 不 出 庭 自 辯 , 案 件 押 後 明 日 續 審 。
案 件 編 號 : FLCC2087/08

男教師狎15歲女生

男 教 師 黃 智 輝 非 禮 女 生 , 昨 被 判 監 。 ( 梁 慧 妍 攝 )

狎15歲女生男教師判囚

東方日報26/09/2008

【 本 報 訊 】 廿 六 歲 男 教 師 自 去 年 開 學 後 , 疑 因 與 他 當 班 主 任 的 班 級 中 一 名 十 五 歲 女 生 朝 夕 相 對 , 約 十 個 月後 兩 人 發 展 成 為 情 侶 。 兩 人 今 年 八 月 在 上 水 一 公 園 約 會 期 間 , 男 教 師 涉 嫌 於 擁 吻 時 , 情 不 自 禁 伸 手 入 女 生 衣 服 內 上 下 撫 摸 , 女 生 五 天 後 向 社 工 傾 訴 揭 發 事 件 , 男 師 早 前 承 認 非 禮 罪 , 昨 於 粉 嶺 法 院 判 刑 。 裁 判 官 裁 決 時 指 被 告 與 女 事 主 是 老 師 與 學生 的 關 係 , 兩 者 應 存 在 誠 信 關 係 , 加 上 法 例 要 確 保 年 幼 女 童 的 利 益 , 故 判 被 告 監 禁四 個 月 。

被 告 欠 缺 自 信
案 情 透 露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就 讀 中 三 , 現 報 稱 無 業 的 被 告 黃 智 輝 是 她 的 班 主 任 , 自 去 年 九 月 開 始 在 大 埔 一 中 學 教 授 女 事 主 。 直 至 今 年 七 月 中 旬 , 兩 人 發 展 戀 情 及 開 始 約 會 。

今 年 八 月 十 日 黃 昏 , 兩 人 在 上 水 約 會 。 被 告 當 晚 八 時 帶 事 主 到 彩 園 路 近 旭 埔 苑 的 公 園 內 , 先 互 相 擁 吻 , 其 後 他 更 伸 手 入 女 事 主 衣 衫 內 撫 摸 其 雙 胸 及 私 處 , 女 事 主 當 時 表 現 得 不 舒 服 及 不 情 願 。 五 日 後 , 女 事 主 與 女 社 工 傾 談 時 透 露 遭 非 禮 , 社 工 報 警 處 理 。 被 告 於 九 月 一 日 被 捕 後 , 在 警 誡 下 承 認 事 件 , 又 表 示 知 悉 女 事 主 未 成 年 。

辯 方 表 示 被 告 有 悔 意 , 心 理 報 告 指 他 欠 自 信 及 被 動 , 所 以 和 比 他 年 輕 的 人 相 處 會 較 開 心 。 事 發 時 兩 人 擁 抱 及 接 吻 , 故 心 理 醫 生 認 為 他 當 時 有 性 衝 動 。

師 生 界 線 模 糊
報 告 又 指 被 告 的 師 生 界 線 模 糊 , 因 此 容 許 二 人 演 變 成 戀 人 。 此 外 , 無 象 顯 示 被 告 利 用 教 師 身 份 佔 學 生 便 宜 , 亦 沒 有 象 顯 示 他 對 女 童 有 癖 好 , 認 為 他 只 是 一 時 衝 動 , 再 犯 的 機 會 甚 低 。

辯 方 在 庭 上 亦 讀 出 一 封 曾 受 被 告 導 的 中 四 、 五 學 生 所 寫 的 求 情 信 , 信 中 指 被 告 是 為 學 生 前 途 想 的 好 老 師 , 而 是 次 訓 令 他 感 受 深 刻 , 盼 法 庭 給 予 機 會 。

辯 方 又 補 充 , 被 告 與 有 關 學 校 的 合 約 於 七 月 終 止 後 已 離 職 , 因 此 希 望 量 刑 時 會 考 慮二 人 實 為 非 正 式 師 生 關 係 , 加 上 被 告 已 被 收 柙 十 四 天 , 已 體 驗 坐 牢 之 苦 , 故 希 望 裁判 官 考 慮 是 否 可 以 判 被 告 非 即 時 監 禁 懲 罰 。

案 件 編 號 : FLCC 2635/2008



教 師 非 禮 女 生 囚 四 月


蘋果日報2008-09-26

【 本 報 訊 】 26 歲 中 學 教 師 與 15 歲 女 生 譜 出 師 生 戀 , 兩 人 上 月 在 公 園 幽 會 , 他 上 下 其 手 撫 摸 女 生 。 該 教 師 早 前 承 認 非 禮 罪 , 裁 判 官 黃 汝 榮 昨 日 指 被 告 有 違 師 生 誠 信 問 題 , 法 庭 有 責 任 保 障心 智 仍 未 成 熟 的 女 童 , 判 被 告 入 獄 5 個 月 ; 至 昨 午 法 庭 接 獲 警 方 送 遞 女 事 主 的 求 情信 , 遂 再 酌 減 刑 期 至 4 個 月 。

與 女 生 公 園 幽 會

被 告 男 師 26 歲 姓 黃 , 昨 日 在 粉 嶺 裁 判 法 院 接 受 判 刑 時 , 一 臉 木 然 。 律 師 求 情 稱 , 被 告 案 發 時 已 辭 去 職 , 準 備 轉 投 另 一 學 校 , 他 對 於 與 女 事 主 的 師 生 關 係 感 到 模 糊 , 沒 有 當 自 己 是 事 主 老 師 , 因 一 時 衝 動 犯 事 , 現 已 後 悔 , 重 犯 機 率 極 低 。
被 告 除 了 有 中 學 及 大 學 舊 同 窗 寫 信 求 情 外 , 也 有 數 名 中 四 及 中 五 學 生 撰 寫 求 情 信 。
案 情 指 出 , 被 告 在 大 埔 一 間 中 學 任 時 , 曾 是 15 歲 女 事 主 的 中 二 班 主 任 。 今 年 7 月 中 , 兩 人 發 展 戀 情 。 案 發 於 8 月 10 日 , 兩 人 相 約 在 上 水 彩 園 路 公 園 拍 拖 , 情 不 自 禁 擁 吻 。 被 告 伸 手 入 女 事 主 衣 服 內 ,摸 胸 及 私 處 , 女 事 主 其 後 告 訴 社 工 。
案 件 編 號 : FLCC2635/08

瑜伽導師涉非禮


瑜 伽 導 師 文 鋒 否 認 非 禮 五 名 女 學 員 , 案 件 昨 日 開 審 。 ( 陳 美 莉 攝 )


瑜伽導師涉非禮五女學員


東方日報26/09/2008

偕 妻 於 荃 灣 「 中 國 香 港 瑜 伽 會 」 雙 雙 擔 任 瑜 伽 導 師 的 文 鋒 , 涉 嫌 利 用 身 份 在 協 助 年 輕 女 學 員 拉 筋 時 , 除 以 下 體 壓 女 學 員 的 私 處 或 捏 臀 等 舉 動 外 , 更 將 「 氣 功 」 說 法 與 瑜 伽 大 融 和 , 藉 替 「 虛 弱 」 女學 員 打 通 「 任 督 二 脈 」 而 脫 去 對 方 內 褲 按 摩 , 更 在 私 處 及 肚 臍 吹 入 「 真 氣 」 以 調 理身 體 大 肆 非 禮 。 文 鋒 昨 否 認 十 五 項 非 禮 五 名 女 學 員 罪 名 , 案 件 昨 在 區 域 法 院 開 審 。

現 年 六 十 四 歲 的 男 被 告 文 鋒 , 被 控 十 五 項 非 禮 罪 名 , 控 罪 指 他 於 ○ 六 年 七月 至 去 年 五 月 間 , 在 荃 灣 區 體 育 康 樂 聯 會 健 體 中 心 中 國 香 港 瑜 伽 會 內 , 先 後 非 禮 五名 年 齡 介 乎 十 五 至 廿 四 歲 的 女 學 員 。

「 佢 下 體 好 硬 我 好 反 感 」
現 年 十 七 歲 、 案 發 時 就 讀 中 四 的 十 五 歲 女 事 主 E 昨 透 過 視 像 系 統 作 供 , 她 自 中 二 起 在 該 處 跟 女 導 師 學 瑜 伽 , 惟 某 日 她 早 到 並 自 行 拉 筋 時 , 被 告 她 到 別 處 協 助 拉 筋 。 被 告 要 求 E 抬 起 左 腳 並 將 之 拉 向 面 部 , 期 間 被 告 則 蹲 在 她 腿 後 , 將 身 體 靠 近 並 以 下 體 壓 E 的 私 處 , 不 斷 前 後 擺 動 身 體 及 喘 氣 , E 直 言 「 佢 下 體 好 硬 , 頂 住 我 , 我 好 反 感 」, 遂 縮 開 身 體 , 惟 被 告 即 時 隨 手 取 出 《 愛 侶 瑜 伽 》 一 書 介 紹 相 類 的 貼 身 拉 筋 動 作 。

E 對 此 等 動 作 雖 反 感 , 但 因 從 未 試 過 , 故 質 疑 此 等 是 否 正 宗 瑜 伽 動 作 。 事 後 被 告 多次 在 上 課 期 間 替 學 員 「 執 動 作 」 , 更 以 手 指 摸 E 的 私 處 及 捏 臀 , 以 介 紹 「 會 陰 」 位置 和 提 醒 她 要 收 緊 臀 部 。 E 指 事 後 有 女 同 學 細 問 她 「 覺 唔 覺 阿 Sir 好 鹹 濕 」 , 雙 方傾 談 後 方 知 不 止 一 人 被 非 禮 , 其 後 更 有 女 學 員 報 警 並 聯 絡 E 始 揭 發 事 件 。

控 方 案 情 指 出 , 除 受 害 人 E 外 , 另 有 四 名 女 學 員 遭 被 告 非 禮 , 被 告 除 多 次 藉 以 拉 筋為 由 , 將 下 體 壓 向 學 員 私 處 , 及 雙 手 襲 胸 提 醒 挺 胸 外 , 亦 曾 拉 起 學 員 上 衣 吸 啜 其 肚臍 以 「 傳 真 氣 」 , 期 間 更 直 指 學 員 體 虛 及 臀 部 肥 大 , 遂 伸 手 入 其 內 褲 甚 至 脫 去 女 方褲 子 , 大 肆 以 手 指 按 壓 對 方 私 處 及 吹 氣 , 受 害 人 指 被 告 當 時 頻 頻 喘 氣 , 事 後 則 批 評她 陰 液 太 少 及 太 酸 而 需 調 理 身 體 , 受 害 人 均 稱 因 不 知 此 等 行 為 是 否 與 氣 功 及 瑜 伽 有關 而 不 敢 言 。

事 後 有 女 學 員 報 警 揭 發 事 件 , 警 方 於 去 年 六 月 五 日 拘 捕 被 告 , 警 誡 下 被 告 否 認 非 禮一 事 , 更 強 調 他 是 專 業 人 士 , 並 不 會 做 傷 風 敗 德 之 事 。 聆 訊 今 續 。

案 件 編 號 : DCCC 465/2008

校長非禮教師罪成

蘋果日報 2008-09-24


蘇 有 恆 妻 子 於 判 決 後 離 開 法 庭 , 替 丈 夫 籌 措 保 釋 金 。 姜 偉 康 攝

被 告 蘇 有 恆 ( 前 ) 9 項 非 禮 3 名 女 師 罪 成 囚 6 周 , 獲 准 保 釋 等 候 上 訴 , 在 律 師 陪 同 下 離 開 法 庭 。 黃 賢 創 攝


狀 元 小 學 校 長   摸 女 教 師 底 褲 彈 胸 圍 帶
蘇 有 恆 九 非 禮 罪 成 囚 六 周



【 本 報 訊 】 曾 將 寂 寂 無 聞 的 將 軍 澳 仁 愛 堂 田 家 炳 小 學 打 造 成 「 狀 元 小 學 」 的 前 校 長 蘇 有 恆 , 被 指 在 任 期 間 非 禮 多 名 女 教 師 。 去 年 底 他 被 定 罪 及 判 監 12 星 期 後 , 上 訴 得 直 但 須 重 審 。 本 來 滿 有 信 心 的 蘇 有恆 , 經 重 審 後 昨 仍 被 裁 定 9 項 非 禮 罪 成 立 , 判 囚 6 星 期 。 他 獲 准 保 釋 等 候 再 次 上 訴, 並 於 庭 外 慨 嘆 : 「 真 係 莫 名 其 妙 , 不 過 人 生 就 係 咁 。 」 記 者 : 楊 家 樂

天文 台 昨 晨 掛 三 號 風 球 , 整 日 有 狂 風 暴 雨 。 54 歲 的 被 告 蘇 有 恆 在 妻 子 陪 同 下 , 前 往觀 塘 裁 判 法 院 聽 裁 判 。 蘇 一 直 表 現 冷 靜 , 不 過 其 妻 得 知 他 再 次 被 定 罪 時 , 不 禁 伏 在旁 聽 席 上 痛 哭 。 蘇 於 庭 外 向 記 者 稱 , 代 表 律 師 曾 指 重 審 勝 算 頗 高 , 想 不 到 最 終 仍 未能 脫 罪 。 他 於 判 刑 前 笑 言 : 「 出 面 風 大 雨 大 , 如 果 個 官 判 我 入 去 坐 , 咪 當 避 風 雨 ! 」

官 稱 判 被 告 入 獄 感 難 過

裁 判 官 黃 崇 厚 裁 決 時 指 , 本 案 關 鍵 之 處 在 於 受 害 女 教 師 的 證 供 是 否 可 信 , 無 證 據 顯 示 她 們 蓄 意 誣 衊 被 告 , 只 因 害 怕 失 去 工 作 才 遲 遲 沒 有 揭 發 被 告 惡 行 。
後 來 被 告 得 知 各 事 主 向 校 監 舉 報 , 卻 未 有 依 約 辭 職 , 她 們 才 下 決 心 報 警 , 可 以 理 解 , 故 認 為 她 們 誠 實 可 靠 , 裁 定 被 告 罪 名 成 立 。
被 告 勢 將 失 去 工 作 機 會 及 巨 額 退 休 金 , 裁 判 官 強 調 , 被 告 在 教 育 界 擁 有 卓 越 成 就 , 對 社 會 貢 獻 良 多 , 更 帶 領 多 間 學 校 取 得 佳 績 , 尤 其 是 案 發 學 校。 對 於 要 將 被 告 判 刑 , 實 在 感 到 很 難 過 。 惟 被 告 利 用 職 權 , 連 番 趁 下 屬 向 他 作 報 時 乘 機 非 禮 , 因 此 必 須 判 監 。

曾 上 訴 高 院 獲 勝 要 重 審

辯 方 律 師 隨 即 申 請 保 釋 等 候 上 訴 , 最 後 獲 准 以 3 萬 元 現 金 擔 保 外 出 。
根 據 控 方 所 稱 , 蘇 有 恆 於 00 年 9 月 至 06 年 6 月 , 在 校 長 室 內 先 後 8 次 非 禮 3 名 女 教 師 , 手 法 包 括 摸 底 褲 、 彈 胸 圍 帶 、 輕 撫 小 腹 及 臀 部 、 甚 至 胸 貼 胸 環 抱 女 教 師 ; 又 曾 於 前 往 午 飯 時 , 撫 摸 駕 車 女 下 屬 的 大 腿 。 07 年 1 月 部 份 事 主 向 校 監 田 定先 投 訴 , 同 月 31 日 校 方 要 求 被 告 請 辭 , 但 翌 日 被 告 如 常 回 校 , 十 多 名 女 教 師 經 商 量 後 決 定 於 同 日 下 午 到 警 署 指 控 被 告 。

去年 底 被 告 被 裁 定 10 項 非 禮 及 3 項 普 通 襲 擊 罪 成 , 他 向 高 等 法 院 上 訴 , 雖 獲 判 勝 訴, 但 要 就 10 項 非 禮 罪 重 審 。 其 中 一 項 早 前 已 被 裁 定 表 證 不 成 立 。
案 件 編 號 : KTCC2448/08

特 稿 : 付 巨 額 律 師 費 為 討 清 白

自 去 年 初 爆 出 校 園 非 禮 風 波 , 蘇 有 恆 暫 別 服 務 逾 二 十 年 的 教 育 界 , 賦 閒 在 家 至 今 。 他 坦 言 受 盡 壓 力 , 幸 得 家 人 支 持 , 故 不 惜 付 出 巨 額 律 師 費 ,誓 要 討 回 清 白 , 更 揚 言 會 東 山 再 起 。 他 又 引 用 民 間 故 事 , 諷 刺 有 人 用 盡 方 法 , 要 陷他 於 不 義 。

引 「 曾 參 殺 人 」 稱 被 誣

蘇 有 恆 早 前 接 受 本 報 記 者 訪 問 表 示 , 事 件 經 歷 一 年 半 , 身 心 俱 疲 , 壓 力 甚 大 。 上 次 被 定 罪 後 , 曾 有 友 人 對 他 說 : 「 坐 一 陣 就 出 番 , 何 必 花 咁 多 律 師 費 上 訴 呢 ? 」 但 他 認 為 自 己 清 白 , 妻 子 及 子 女 亦 在 精 神 及 經 濟 上 支 持 他 , 因 此 他 表 示 「 戰 至 一 兵 一 卒 都 要 打 」 。

蘇有 恆 引 用 民 間 故 事 「 曾 參 殺 人 」 , 指 一 個 賢 良 孝 順 的 人 , 得 罪 惡 棍 , 慘 遭 誣 衊 , 最 後 連 他 的 母 親 也 對 謠 言 深 信 不 疑 , 「 大 話 講 得 多 , 就 有 人 信 」 。
「 個 個 都 咁 高 學 歷 , 護 苗 基 金 宣 傳 車 都 成 日 , 有 咩 理 由 二 十 幾 個 人 一 齊 啞 忍 咁 多 年 ? 」 他 說 得 興 起 , 不 忿 地 道 : 「 女 人 要 屈 男 人 , 你 話 最 好 用 咩 藉 口 ? 」 並 指 古 時 妲 己 色 誘 周 文 王 長 子 ( 伯 邑 考 ) 不 遂 , 便 誣 告 對 方 輕 薄 , 結 果 紂 王 下 令 將 無 辜 的 他 剁 成 肉 醬 。

望 了 事 後 重 執 鞭

蘇 不 諱 言 自 己 工 作 認 真 , 加 上 揭 發 部 份 同 事 於 全 港 性 系 統 評 估 中 有 作 弊 之 嫌 , 可 能 因 此 有 人 「 越 搞 越 大 」 , 意 圖 迫 走 他 。
他 只 希 望 事 件 完 結 後 , 能 夠 重 執 教 鞭 , 「 如 果 有 人 仲 敢 請 我 話 」 。 說 罷 , 蘇 有 恆 露 出 無 奈 的 笑 容 。

本 報 記 者

教師涉與12歲女生性交

東方日報 2008-9-19


被 告 朱 志 華 涉 嫌 付 錢 安 排 女 學 生 非 法 墮 胎 。 ( 孫 冰 玉 攝 )


教師涉與12歲女生性交成孕

19/09/2008 東方日報

【 本 報 訊 】 小 學 男 教 師 趙 憲 暢 與 十 歲 女 生 到 賓 館 開 房 被 判 重 囚 六 年 八 個 月 一 案 轟 動 全 城 , 剛 一 周 後 又 再 有 名 牌 小 學 男 教 師 涉 嫌 與 女 學 生 發 生 性 行 為 被 控 。 油 地 天 主 教 小 學 ( 海 泓 道 ) 一 名 男 教 師 , ○ 四 至 ○ 六 年 尾 疑 與 比 他 年 幼 廿 二 歲 的 十 二 歲 女 學 生 補 課 「 補 出 畸 戀 」 , 除 了 每 天 在 家 替 已 畢 業 的 女 生 補 習 外 , 更 涉 嫌 定 期 與 女 生 性 交 。

控 方 : 或 加 控 罪 名
涉 案 男 教 師 昨 日 在 九 龍 城 法 院 暫 被 控 以 一 項 與 十 三 歲 以 下 女 童 非 法 性 交 罪 , 控 方 昨 在 庭 上 披露 , 為 人 師 表 的 被 告 知 悉 女 生 懷 孕 後 , 竟 付 錢 安 排 女 生 往 非 法 墮 胎 。

油 地 天 主 教 小 學 ( 海 泓 道 ) 校 長 張 志 鴻 昨 晚 表 示 , 校 方 昨 日 立 即 停 止 該 名 涉 案 男 教 師 職 務 。 根 據 該 小 學 的 官 方 網 頁 顯 示 , 被 告 在 小 學 任 職 主 任 , 教 體 育 及 數 學 科 , 現 時 仍 受 僱 於 該 學 校 。 育 局 則 表 示 個 案 已 進 入 司 法 程 序 , 不 便 個 別 評 論 。

被 告 朱 志 華 ( 三 十 八 歲 ) , 報 稱 小 學 教 師 。 被 控 於 ○ 四 年 四 月 至 ○ 六 年 十 二 月 , 在 油 麻 地 彌 敦 道 某 大 廈 的 單 位 內 與 一 名 十 二 歲 九 個 月 的 女 童 X 非 法 性 交 。 案 件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押 後 至 十 一 月 十 三 日 認 人 及 索取 法 律 意 見 後 再 訊 。 被 告 昨 日 在 犯 人 欄 內 應 訊 時 容 顏 略 見 憔 悴 , 木 無 表 情 , 得 悉 獲 准 保 釋 後 , 才 向 主 任 裁 判 官 點 頭 示 意 明 白 。 控 方 補 充 指 , 經 警 方 進 一 步 調 查 後 , 不 排 除 加 控 被 告 罪 名 。

事 發 多 年 後 始 報 警
控 方 昨 在 庭 上 指 , 涉 案 女 童 X 曾 為 被 告 的 學 生 , X 小 一 至 小 六 均 就 讀 被 告 任 的 小 學 。 ○ 三 年 七 月 X 小 學 畢 業 , 但 此 後 每 天 到 被 告 家 中 補 習 。 二 人 直 至 ○ 四 年 八月 發 展 親 密 關 係 , 並 發 生 性 行 為 , 惟 ○ 六 年 二 人 開 始 沒 有 來 往 , 至 今 亦 兩 年 未 有 見 面 。 今 年 八 月 , X 向 現 任 男 友 提 及 與 被 告 有 性 交 及 兩 者 關 係 後 , 終 在 本 月 九 日 報 警。

控 方 續 指 , ○ 五 年 X 曾 懷 孕 , 被 告 付 錢 安 排 她 往 非 法 墮 胎 。 控 方 承 認, 現 時 只 依 賴 X 一 人 的 證 供 , 經 檢 查 後 亦 未 能 證 實 X 是 否 曾 經 墮 胎 , 但 由 於 控 罪 嚴重 , 被 告 有 機 會 騷 擾 控 方 證 人 , 故 反 對 被 告 保 釋 。

辯 方 指 事 發 距 今 已 四 年 , 且 單 靠 X 一 人 的 證 供 , 希 望 向 法 庭 申 請 保 釋 。 他 續 指 , 獨 居 的 被 告 月 入 四 萬 元 , 願 意 交 出 一 萬 元 保 釋 , 不 干 擾 證 人 及 到 警 署 報 到 。 裁 判 官 指, 雖 然 控 罪 相 當 嚴 重 , 但 控 方 現 時 未 有 實 質 的 佐 證 , 批 准 被 告 以 二 萬 元 保 釋 外 出 ,期 間 交 出 旅 遊 證 件 及 到 警 署 報 到 。

案 件 編 號 : KCCC5610/2008

名 校 師 生 戀 教 師 被 控

蘋果日報 2008-09-19




男 教 師 朱 志 華 被 指 與 年 僅 12 歲 女 生 性 交 , 他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戴 國 輝 攝

名 校 師 生 戀   分 手 爆 醜 聞

教 師 被 控 與 12 歲 女 生 性 交


【 本 報 訊 】 九 龍 名 校 油 麻 地 天 主 教 小 學 ( 海 泓 道 ) 爆 出 師 生 戀 醜 聞 。 一 名 有 逾 10 年 教 學 經 驗 的 男 教 師 替 12 歲 女 生 補 習 , 兩 人 漸 生 情 愫 , 變 成 情 侶 , 更 涉 嫌 定 期 在 教 師 油 麻 地 的 住 所 內 發 生 性 行 為 。 女 生 珠 胎 暗 結 時 ,教 師 竟 安 排 她 非 法 墮 胎 。 直 至 二 人 分 手 , 女 生 向 現 任 男 友 坦 言 舊 事 , 才 揭 發 案 件 。
記 者 : 戴 國 輝   姜 偉 康

案 件 昨 在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訊 。 被 告 朱 志 華 ( 38 歲 ) 被 控 一 項 與 13 歲 以 下 女 童 發 生非 法 性 行 為 罪 。 控 罪 指 他 於 04 年 4 月 至 06 年 12 月 , 在 油 麻 地 彌 敦 道 平 安 大 廈 一單 位 內 , 與 12 歲 9 個 月 的 X 女 童 非 法 性 交 。 根 據 法 例 , 此 控 罪 最 高 可 判 終 身 監 禁。
辯 方 指 被 告 月 入 40,000 元 , 仍 在 原 校 工 作 。 本 報 昨 日 聯 絡 他 任 的 油 地 天 主 小 學 ( 海 泓 道 ) , 校 方 指 校 長 今 日 會 開 記 者 會 交 代 。
被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控 方 申 請 將 案 押 後 至 11 月 13 日 , 待 警 方 安 排 事 主 參 加 認 人 手 續。 控 方 認 為 案 情 嚴 重 , 被 告 又 認 識 事 主 , 擔 心 被 告 會 騷 擾 控 方 證 人 及 棄 保 潛 逃 。
主 控 官 透 露 , 事 主 曾 是 被 告 任 小 學 的 學 生 , 她 畢 業 後 每 天 都 到 被 告 住 所 補 習 。 兩 人 之 後 成 為 情 侶 , 在 她 的 同 意 下定 期 在 被 告 住 所 性 交 。 事 主 翌 年 懷 孕 , 她 由 被 告 安 排 及 出 錢 進 行 非 法 墮 胎 。 兩 人 感情 其 後 漸 淡 分 手 。 事 主 一 直 沒 有 公 開 她 與 被 告 的 感 情 關 係 , 直 至 今 年 8 月 才 向 現 任男 友 和 盤 托 出 , 包 括 墮 胎 一 事 , 至 本 月 9 日 終 驚 動 警 方 。

涉 安 排 非 法 墮 胎


控方 指 被 告 與 事 主 最 近 兩 年 未 見 一 面 , 故 有 需 要 進 行 認 人 手 續 。 至 於 非 法 墮 胎 一 事 ,控 方 不 排 除 稍 後 會 加 控 被 告 其 他 控 罪 。 控 方 承 認 除 事 主 及 其 現 任 男 友 的 證 供 外 , 暫 沒 有 獨 立 人 士 指 證 被 告 。
主 任 裁 判 官 馬 漢 璋 認 為 , 控 方 現 階 段 的 證 供 不 足 以 說 服 他 將 被 告 收 押 , 故 准 被 告 以 現 金 兩 萬 元 保 釋 外 出 , 每 周 到 油 麻 地 警 署 報 到 兩 次。 保 釋 期 間 不 准 離 開 香 港 , 需 交 出 回 鄉 證 , 也 不 准 接 觸 控 方 證 人 。
被 告 昨 日 由 警 車 押 解 至 法 院 。 他 應 訊 時 一 直 低 頭 , 神 情 冷 靜 , 直 至 裁 判 官 准 他 保 釋 時 , 被 告始 抬 頭 向 裁 判 官 道 謝 。 被 告 兩 名 親 友 為 他 籌 措 保 釋 金 , 更 準 備 報 紙 及 雨 傘 給 他 , 惟被 告 沒 有 以 報 紙 及 雨 傘 遮 蓋 面 孔 , 僅 快 步 行 至 預 先 安 排 的 的 士 離 開 。
被 告 現時 報 住 油 麻 地 新 填 地 街 一 單 位 。 本 報 翻 查 土 地 註 冊 處 資 料 , 發 現 位 於 彌 敦 道 平 安 大廈 的 案 發 現 場 , 是 被 告 97 年 以 225 萬 元 買 入 , 已 於 去 年 出 售 , 賬 面 蝕 43.2 萬 元 。
案 件 編 號 : KCCC5610/08

任 教 體 育   家 長 指 嚴 肅


【 本 報 訊 】 被 告 朱 志 華 任 教 的 油 麻 地 天 主 教 小 學 ( 海 泓 道 ) 是 區 內 名 校 , 校 長 張 志 鴻 身 兼 資 助 校 長 會 主 席 。 該 校 與 油 地 天 主 教 小 學 有 密 切 關 係 , 不 少 油 天 校 友 是 名 人 , 如 藝 人 蘇 玉 華 。
油 地 天 主 教 小 學 創 辦 於 1968 年 , 校 舍 在 東 莞 街 , 上 午 校 00 年 遷 往 海 泓 道 的 新 校 舍 。 家 長 蔡 太 指 被 告 朱 志 華 為 人 嚴 肅 ; 對 於 他 涉 案 , 蔡 太 感 到 十 分 愕 然 。 蔡 太 又 指 , 被 告 有 份 參 與 校 方 早 前 舉 辦 的 升 中 講 座 。
油 麻 地 天 主 教 小 學 ( 海 泓 道 ) 昨 日 舉 行 水 運 會 。 朱 志 華 是 校 內 體 育 師 , 負 責 田 徑 及 籃 球 等 項 目 。 他 為 籃 球 教 練 , 去 年 協 助 校 隊 奪 得 第 三 屆 油 尖 旺 、 深 水 區 小 學 籃 球 馬 拉 松 邀 請 賽 冠 軍 。

非禮女生 教師 囚 5 月

蘋果日報 2008-08-08

現 年 26 歲 的 被 告 蕭 卓 明 非 禮 罪 成 , 入 獄 5 個 月 。   資 料 圖 片

蕭 卓 明 非 禮 罪 成 判 刑 後 聲 稱 服 了 大 量 安 眠 藥 , 被 送 院 時 展 示 V 字 手 勢 。   簡 明 恩 攝

藉 監 考 非 禮 女 生  教 師 囚 5 月
庭 上 胡 言 亂 語   送 院 高 舉 勝 利 手 勢



【 本 報 訊 】 男 教 師 於 監 考 期 間 , 趁 孤 男 寡 女 共 處 課 室 時 , 撫 摸 一 名 中 四 女 生 的 手 、 胸 及 大 腿 , 又 暗 示 可 提 供 貼 士 , 換 取 女 生 替 他 解 決 需 要 。 男 師 昨 於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被 裁 定 非 禮 罪 名 成 立 , 判 囚 5 個 月 , 惟 他 不 肯 隨 庭 警 進 入 犯 人欄 , 又 胡 言 亂 語 , 宣 稱 「 唔 想 做 人 」 及 已 吞 服 安 眠 藥 。 他 最 終 被 送 往 醫 院 , 卻 在 擔架 床 上 舉 起 勝 利 手 勢 , 十 分 「 無 厘 頭 」 。

撫 摸 手 胸 及 大 腿 非 禮

現 年 26 歲 的 被 告 蕭 卓 明 , 案 發 時 於 觀 塘 一 所 私 立 中 學 任 經 濟 科 及 商 業 科 。 他 被 指 於 去 年 12 月 7 日 , 在 校 內 課 室 非 禮 一 名 17 歲 中 四 女 生 ,涉 嫌 撫 摸 她 的 手 、 胸 及 大 腿 。 裁 判 官 陳 仲 衡 昨 指 , 女 事 主 的 供 詞 簡 單 直 接 , 雖 然 她學 業 成 績 欠 佳 , 但 不 影 響 她 的 可 信 性 。 而 她 沒 有 即 時 阻 止 被 告 淫 行 , 事 後 則 向 校 方書 記 哭 訴 , 均 屬 自 然 反 應 。 反 觀 被 告 雖 然 過 往 紀 錄 良 好 , 但 他 於 庭 上 作 供 時 處 處 迴避 , 證 供 不 可 靠 的 地 方 多 不 勝 數 。
辯 方 求 情 稱 , 被 告 自 14 歲 起 便 從 事 育 工 作 , 學 生 累 積 超 過 3,000 人 , 而 不 諳 泳 術 的 被 告 更 曾 跳 海 拯 救 遇 溺 女 子 。
惟 被 告 此 時 開 始 表 現 煩 躁 及 不 耐 煩 , 更 插 嘴 自 行 求 情 稱 : 「 我 有 俾 學 生 打 ! 」 其 後 又 不 斷 嘆 氣 , 似 不 滿 代 表 律 師 的 表 現 。 他 又 拿 起 水 樽 , 當 裁 判 官 面 前 瘋 狂 喝 水 , 大 量 的 水 溢 出 嘴 巴 , 經 後 頸 流 到 他 的 西 裝 上 , 法 庭 職 員 見 狀 , 登 時 目 瞪 口 呆 。
裁判 官 最 終 判 被 告 監 禁 5 個 月 , 惟 被 告 呆 立 在 場 , 不 肯 隨 庭 警 步 入 犯 人 欄 , 更 高 呼 :「 我 唔 想 做 人 , 冇 意 識 再 生 存 落 去 ! 」 就 算 散 庭 後 遭 庭 警 拉 扯 手 臂 , 他 仍 堅 持 留 在原 地 , 不 斷 泣 訴 : 「 無 辜 、 枉 ! 」

「 食 好 多 安 眠 藥 」

最 後 , 被 告 宣 稱 自 己 「 食 好 多 安 眠 藥 」 , 裁 判 官 得 知 後 吩 咐 將 他 送 院 救 治 。 警 方 接 報 將 案 件 列 作 企 圖 自 殺 案處 理 。 被 告 獲 送 往 聯 合 醫 院 , 他 送 院 時 在 擔 架 床 上 以 被 單 掩 面 , 卻 一 直 舉 起 V 字 勝利 手 勢 。 有 警 員 嘆 謂 : 「 佢 咁 做 可 能 為 逃 避 , 但 係 入 到 去 要 洗 胃 , 咪 自 己 辛 苦 。 」 被 告 現 時 留 院 觀 察 。 案 件 編 號 : KTCC2514/08

教師非禮男生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向非禮學生的男教師強調,「法庭要懲罰你,是因為你所犯的罪行,並非你同性戀的性取向」。(資料圖片)


同性戀教師非禮男生囚16月
求情信﹕感情煩惱積壓 欲倚賴高大男生


明報:2007年8月28日

【明報專訊】曾獲愛心教師獎的37歲中學男教師,對中二男學生動情,先於情人節前夕在校內向男生索吻,翌月更在學校廁格內互相撫摸及口交,男教師因兩項非禮罪名,被判入獄1年4個月。他解釋自小發現同性戀傾向,為抗母親結婚之命,唯有孤立自己,在長期壓力抑制下,案發當日身形高大的男學生前來慰問病,頓時感到人生有所倚靠,因而犯下大錯,侵犯男生。

辯方在庭上朗讀被告朱賢德的求情信,並節錄信中內容﹕「面對5呎10吋高的男生,好像全世界的倚賴,將積壓多年的感情、家庭煩惱、困惑,想全倚賴在這人身上,這個衝擊幾乎令我站不穩,我亦犯下無可挽回的錯。」

案發當日是今年2月13日情人節前夕,身為男事主普通話老師的朱賢德,早上7時許在操場巧遇事主男學生,男學生更仗義替他搬運儀器上樓,被告聲稱當時為表謝意,突然向事主索吻,事主並無拒絕。

官斥行為過火 男生怕閒言離校

法官陳仲衡指被告是性傾向的受害者,長期處於情緒及行為的紛擾之中。不過,法官同時譴責被告身為人師,利用職權性侵犯男學生,令案件極為嚴重。

第一次侵犯事件後,被告繼續透過MSN向事主示愛,要求與事主做愛及手淫,卻遭事主拒絕。其實被告早於去年起任教就讀中二的事主,兩人不時用MSN及電話交流,成為好朋友。

約一個月後的早上,師生兩人再於操場碰面,被告當日患上重感冒,並依偎在事主肩膀上,要求事主吻他,事主不予回應,被告吻了他20秒,其間事主欲推開被告不果。被告其後牽覑事主的手,登上1樓男廁,向事主表示﹕「今次你走唔甩鮁腬。」被告於廁格內撫摸事主及互相為對方口交。

師生22封求情信讚正直

法官指出,被告一而再對學生作出過火行為,並非一時衝動,事主翌日將事件告訴同學及教師,揭發案件。男學生的心理創傷報告指出,他受性侵犯事件影響甚深,因為抵受不住校內師生的「流言蜚語」,自覺校內沒有人支持他,現已離校。不過,被告卻得到學校師生22封求情信,盛讚他為人正直、對Band 3學生不離不棄。

【案件編號:DCCC333/07】



母詛咒性取向 被告:我需要愛


明報:2007年8月28日

【明報專訊】「我只是一個普通人,只要求一段簡單的關係,我都需要愛,但我愛的是男人。」出身傳統家庭、家教嚴厲的37歲被告朱賢德,因感情重創,加上其同性戀取向不為家人所接受,心理醫生指他事發前6年一直受困於抑鬱、孤獨和自閉的情緒。被告的求情自白更坦言,他當日在操場看見事主,頓覺他是「人生的依靠」,積壓多年的感情亦令他「站不穩」。

被揭同性戀 人生遭徹底破壞

朱為家中幼子,其八旬母親昨在庭上泣不成聲,喃喃自語,似乎仍未能接受愛子犯案。畢業於浸會大學中文系的被告,向法官撰寫了一封文筆流暢的求情信。信中透露,被告01年與前男朋友分手,及後被家人揭發同性戀取向,人生自此遭受「徹底性破壞」。母親不時「詛咒」他,指他將染上愛滋病,更要脅要跟被告斷絕關係。朱亦因未能結婚生子為家族繼後而自責,但他亦為自己的性取向平反,反控訴「為什麼同性戀才是變態?難道只有同性戀有愛滋病?」

朱稱自己亦是普通人,不過他只是愛男性。他甚至想過自殺,曾購買安眠藥、老鼠藥及「自殺教材」,欲以輕生了結整個家庭的痛苦,終被家人阻止。

自此,教學事業成為他生活的唯一曙光,學生撰寫的求情信指他經常與學生打成一片,他亦透過MSN和電話,與案中學生建立關係,分享悲喜。被告憶及事發前夕正患感冒,當日仍如常回校,並獲事主邀約吃早餐,當時頓覺該名男學生是他畢生的依靠,令他拋開家庭和煩惱的枷鎖,更稱「積壓的感情令我站不穩」,可惜一時情感的解放,卻造成無可挽回的錯失。


專家﹕師生代求情 增男生傷害


【明報專訊】中二男生遭男教師非禮,事件鬧上法庭,校內師生均為教師求情。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稱,社會上其他人的不正當眼光,或會令男學生誤以為自己做錯,加重傷害,因此須給予適當輔導。

雷太表示,案件中的教師非禮罪成,同校師生盡自己所能為他求情,亦屬無可厚非,然而教師濫用身分去侵犯一個未成年的學生,歸根究柢都是教師的錯;男學生與教師傾談或在網上交談,並不代表學生同意被教師侵犯,故絕不能令社會誤解事件為「你情我願」。

雷太稱,男學生此時或會對旁人喪失信心,但必須要讓他明白,縱然全世界都為教師求情,但至少法庭相信他,才會懲罰教師,將他定罪。雷太認為,男學生的家人應積極協助他,讓他從中學習保護自己,重新認識人際關係,並懂得在適當時候與別人保持一定距離。

教師猥褻男生

大公報 2007-8-28

同性戀教師猥褻男生囚16月

【大公報訊】一名三十七歲單身男教師,兩度在任教學校非禮一名十四歲男學生,男教師除強吻男童外,更迫他在學校男廁內替自己手淫和口交,男學生向同學和社工投訴後報警,男教師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昨日被判入獄十六個月。

法官昨日在判刑時表示,教師濫用其教學身份,但其自白書觸動心靈深處,加上事後深感後悔,故扣減部分刑期。暫委法官陳仲衡直斥,三十七歲被告朱賢德罪行嚴重,濫用教師身份非禮只有十四歲的男學生。他表示,判刑只是考慮被告的罪行,並非因他是同性戀。男童的受創報告亦顯示,受到尊重老師侵犯,影響他對人的信任,事後男童因不堪壓力而退學。

同性戀身份不獲接納

辯護律師替朱賢德求情時指,他在單親家庭長大,因兄長經常保護他免被姐姐責打,久而久之他將兄長當作「英雄」。朱在中四時因傾慕學長而得知自己的同性戀傾向,但卻得不到家人體諒,單親母親渴望他成家立室,得知他有同性戀傾向後,大罵他「變態」、「有愛滋病」,兩人曾半年沒交談。

事發時,朱稱剛與拍拖三個月的男友分手,當日亦服食感冒成藥,加上工作壓力下,他見到男童頓覺是唯一倚靠,覺得男童是支撐他的人,便在失去理智下犯錯。事後,朱感到十分後悔,曾購買安眠藥和老鼠藥圖自殺,但被家人發現後決定改過自新。其心理報告顯示,朱感到寂寞、不開心和處理問題技巧差。

朱的律師讀出由朱賢德撰寫的自白書,他自覺同性戀情路崎嶇,沒保障,令他完全粉碎對感情的憧憬。他又指,自己很少朋友,只與同性發生過兩段感情。事發後,他不能再執教鞭,失去工作,感到十分後悔。

律師亦讀出三封由前同事和學生寫的求情信,均指朱是個有熱誠、愛心和責任心的老師,為人正直,希望法官輕判。雖然法官深受朱賢德的自白書感動,但朱的罪行嚴重,故要判他入獄,但由於他沒案底、認罪、熱心公益、有良好品格,加上其心理報告顯示他患上適應障礙和憂鬱症,所以扣減部分刑期。

案情指,朱賢德在任教的黃大仙樂善堂王仲銘中學兩度非禮一名十四歲男童。朱在去年任教普通話課而認識男童,去年二月十三日早上,朱趁男童幫他整理儀器時親吻男童。其後,在三月二十日早上,兩人在操場上相遇,朱強吻男童後,再拉他到男職員廁所內,強迫男童為他手淫和口交。男童向同學和社工傾訴,揭發後報警。

聽自白書灑淚

單身男教師朱賢德,出身於一個傳統家庭,家有六兄弟姊妹,他排行最小。昨日他出庭時,其母親、家人和學生都有出庭聽審。朱賢德昨日身穿白色恤衫,聽審時不時低下頭,不敢直視母親和法官,聽到自己撰寫的自白書時亦不禁流淚,偷偷用手拭淚,但判刑時神色鎮定,木無表情。相反朱的母親在聽審時不時嚎哭,聽到朱的自白書更失控痛哭,要由親友陪同下離開法庭休息。到判刑時,其母親表現得較鎮定,完審時由親友攙扶離開。

朱賢德在樂善堂王仲銘中學任教十二年,其學生和同事都有到場聽審,他們休庭時走向犯人欄向朱打招呼,眾人顯得憂心忡忡,聽審後不捨離開。

教師性虐待少女

被 告 馬 堅 耀 昨 日 在 庭 上 表 示 , 曾 化 濃 妝 穿 女 裝 內 衣 褲 自 行 拍 照 , 並 以 原 子 筆 及 膠 管 插 陽 具 。
資 料 圖 片


大公報 2007-3-20

涉迫少女肛交前教師受審


【大公報訊】一名曾任職教師的男子,因涉嫌強迫一名對他有傾慕之意的少女玩肛交,惹上官非。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被告遭控告一項未經同意下作出肛交罪,並在庭上否認控罪。

在案發時為教師的被告馬堅耀(三十六歲),被控在○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於將軍澳新寶城的寓所內未經女事主同意下,作出肛交行為。

現年二十歲的女事主,在庭上闡述和被告認識的經過和案發過程。女事主表示,她在○二年夏天透過網上的留言板結識被告,兩人起初只是朋友關係,閒時傾談電話,然而相識一個月後,便在被告位於將軍澳新寶城的家中發生性行為,及後約每月會面一次發生性行為,地點都是被告的家中,包括一般的性交、口交及性虐待,以及曾發生肛交四至五次,她稱這數次肛交她亦不同意,因感到好痛。

多次在被告家中性交

○ 五年十一月二十日的下午,被告和女事主一如以往相約到新寶城的單位,被告脫掉女事主在單位換上的吊帶裙,用皮扣綁起女事主的手腳,同時用繩綁女事主的腳加以固定,並用紅色牛皮膠紙封著女事主的雙眼和口。當一切準備就緒,女事主就聽到被告用數碼相機拍照。二人及後便進行一般的性交,然而,被告卻在期間突然說:「不如我搞你後面。」接著被告便使用潤滑劑,強行進行肛交,女事主稱當時口和眼的膠紙已開始脫落,她立刻極力表示「唔好」,下半身亦掙扎,不過因被綁未能阻止,女事主感到肛門「好痛」及「好辛苦」,在維持一段短時間後才掙扎成功。

由於感到不受尊重,在鬆開皮扣後,不開心的女事主立刻離開睡房,被告見狀便表示女事主可性虐待自己,最終在被告遭綑綁下再進行性行為。然而,女事主對此事仍然耿耿於懷,於是在當晚便把事情告訴一男性友人,友人力勸報警,她在考慮數天後報案求助。

女事主承認喜歡被告

女事主又稱,他與被告在性方面有交往,她喜歡被告但不願直接說出口。她起初在被告通電話時覺得被告友善,不是「玩女仔」一類,兩人在第二次見面已發生性行為。女事主又知道被告有一位發展多年的女朋友,寓所也是和女友居住,但被告的女友要到內地工作。然而當女事主被問及她與被告是否熟絡時,女事主又苦笑說不是,她更表示本身不知道被告的中文名,只稱呼被告為「Jimmy」,甚至誤信被告自稱是財經分析員,她直至早前看報紙才知道被告是教師。

女事主表示,在這段期間曾結識其他男朋友,並有發生性行為,那時便沒有和被告聯絡,但及後因以為可在被告身上吸收財經方面的經驗才聯絡,但最終依然回復情慾關係。她為令被告的性生活愉快,願意嘗試被告要求的玩意,但她重申自己不能接受肛交。

當問及為何進行四、五次肛交後才報警,女事主稱,以往不報警是因為原諒被告,認為被告不會繼續,但被告卻令自己失望,她曾因擔心報警會令家人及他人知道此事。然而,女事主不欲事情再次發生,而且被告不理會自己的要求強行肛交,故她認為不可再維持這段關係。


性愛招式層出不窮

2007-3-20

在為人師表的面具下,竟是難以想像的性生活?女事主在辯方律師的盤問下,表示「既然鍾意一個人,願意付出一切。」她承認不少與被告之間的房事,揭露一幕幕電影中才出現的情節。

女事主稱在○三年年底,與被告發生第一次肛交,當時被告使用了潤滑劑和假陽具,女事主才能容忍該次性交。此外,兩人之間又有性虐待,被告曾綁著女事主進行性行為,在綁著和性交期間更用數碼相機拍下,控方指當中涉及的照片達四百多張,而女事主在大部分情況下都是同意拍攝。在○三年八月一次性行為中,女事主因一段時間未有性交,被告的陽具難以進入,而當時女事主月事來臨,被告便買下蓆子鋪在床上,以防弄污床鋪。

同時,女事主承認被告曾把不同物件放進自己的下體及肛門,包括假陽具、螺絲批柄和西梅,被告更曾把香蕉放進女事主的下體,然後再餵女事主吃下。另外,被告還曾用啤酒灌進女事主下體,再要求她飲下啤酒。


前教師指少女同意玩性虐

2007-3-22

【大公報訊】前教師與在網上結識的少女玩「性虐待」,並涉嫌強行進行肛交,昨日被告在高院自辯。被告指最初是兩人一同商議下進行,事主亦感享受。不過控方盤問被告時,質疑他只當事主是洩慾工具,且利用她思想單純及頭腦簡單。被告否認,指因事主恐嚇他會向其女友公開關係,他才繼續這段不倫關係,他最初亦是抵受不了事主的誘惑才與事主性交,但控方則指他「大話連篇」;另外控方亦質疑被告替事主的證件拍照的動機,但被告則解釋是「貪得意」。

昨日當控方舉證完畢後,被告馬堅耀(三十六歲)選擇親自出庭自辯。他指最初他與事主只是進行正常性交,及後他們於網上看見有關性虐待的網頁,兩人商議後決定嘗試並由被告購買性玩具,以增加樂趣。被告形容事主很享受該些遊戲,至於肛交亦是兩人一同商議下決定進行,事主均沒有投訴。

被告指事件曝光後,與他交往逾十年的女友與他分手,他亦被迫自行辭退教師工作,因此經濟出現問題,其住宅亦因斷供而被銀行收回,說到此處他更一度哽咽。

控方盤問被告時,被告指他曾意圖與女友玩性虐待遊戲,不過她並不喜歡。事主指知道被告與女友的電話及工作地點等,並威脅會向他女友公開他們的關係,使被告感大壓力並繼續其關係,但卻對女友感內疚。但控方質問為何仍繼續與事主發生性關係時,他稱希望事主繼續成為其性伴侶。

控方又詢問為何在○三年六月要在兩小時內先後要拍下事主的身份證、學生證及回鄉證等證件時,被告解釋指當日與事主性交後睡醒時發現事主偷看他的個人資料並知道他是老師,故他決定要看事主的證件資料,並貪得意拍下照片,兩小時後又貪得意再拍下照片。控方則反指他「大話連篇」,難以令人相信。




蘋果日報2007-03-22

庭 上 哭 訴 被 校 方 開 除   女 友 提 分 手
肛 交 案 前 師 認 有 易 服 癖


【 本 報 訊 】 前 師 涉 強 迫 女 生 肛 交 案 , 昨 日 在 高 等 法 院 續 審 。 被 告 出 庭 自 辯 時 哭 訴 , 案 件 被 揭 發 後, 他 遭 校 方 開 除 , 拍 拖 十 多 年 的 初 戀 女 友 又 提 出 分 手 , 庭 上 表 現 可 憐 。 惟 女 主 控 官展 示 大 量 師 的 自 拍 照 , 顯 示 他 有 易 服 癖 , 又 曾 用 原 子 筆 及 膠 管 插 陽 具 , 進 行 自 我 性 虐 , 是 他 荼 毒 女 事 主 參 與 性 虐 遊 戲 。 被 告 矢 口 否 認 , 反 指 遭 她 色 誘 。

反 指 遭 女 事 主 誣 告

36 歲 被 告 馬 堅 耀 , 否 認 於 05 年 11 月 20 日 與 未 經 19 歲 女 事 主 同 意 強 行 肛 交 。 被 告 昨 日 在 庭 上 辯 稱 , 他 於 02 年 背 拍 拖 十 多 年 的 同 居 女 友 , 在 互 聯 網 認 識 女 事 主 , 此 後 維 持 每 周 一 至 兩 次 性 關 係 , 兩人 為 追 求 新 鮮 感 , 不 斷 在 性 行 為 上 加 入 新 元 素 , 包 括 插 蔬 果 入 事 主 體 內 及 肛 交 , 據事 主 稱 , 她 會 因 少 許 痛 楚 獲 得 性 高 潮 , 他 便 使 用 肛 門 塞 插 事 主 , 令 她 適 應 肛 交 痛 楚, 兩 人 最 終 成 功 肛 交 , 所 以 他 認 為 事 主 願 意 肛 交 。 案 發 日 他 見 事 主 肛 交 時 面 色 有 異, 便 即 時 停 止 , 相 信 她 因 不 滿 他 提 出 分 手 , 才 誣 告 他 。
他 哭 說 , 案 件 被 揭 發 後 , 他 遭 校 方 開 除 , 陷 入 財 困 , 連 自 購 物 業 也 被 銀 行 收 回 , 女 友 又 提 分 手 。
被告 在 盤 問 下 承 認 有 易 服 癖 , 喜 歡 女 性 打 扮 , 曾 化 濃 妝 穿 女 裝 內 衣 褲 自 行 拍 照 , 並 以原 子 筆 及 膠 管 插 陽 具 , 並 以 大 束 膠 管 插 肛 門 , 自 行 性 虐 以 獲 取 快 感 , 有 時 事 主 在 場, 此 外 , 他 也 會 自 己 玩 性 虐 。
當 被 主 控 官 質 問 , 他 年 齡 較 事 主 大 15 年 , 又 身 為 師 , 為 何 會 於 02 年 與 16 歲 初 相 識 的 事 主 性 交 。 被 告 反 指 事 主 身 穿 性 感 睡 衣 挑 逗 他, 他 因 受 不 住 誘 惑 才 與 她 性 交 , 又 表 示 對 事 主 有 愛 意 , 否 認 將 她 視 為 洩 慾 工 具 。
案 件 編 號 : HCCC170/06

游泳練甩非禮罪

泳 會 總 練 非 禮 罪 脫

蘋果日報 2007-03-03

【 本 報 訊 】 私 人 泳 會 總 練 余 思 彥 46 歲 ( 圖 ) , 涉 嫌 在 公 眾 泳 池 授 課 時 7 度 非 禮 一 名 15 歲 女 學 員 , 法 官 昨 在 裁 決 時 指 , 女 學 員 的 指 控 跟 證 供 不 合 , 其 中 事 主 稱 遭 余 非 禮 後 , 仍 送 贈 親 手 焗 製 的 朱 古 力 曲 奇 餅 , 認 為 女 學 員 行 為 矛盾 , 案 中 存 在 疑 點 , 故 裁 定 余 罪 名 不 成 立 , 余 鬆 過 一 口 氣 , 旁 聽 席 上 十 多 名 親 友 不禁 高 興 拍 掌 , 令 嚴 肅 寂 靜 的 法 庭 充 斥 如 雷 掌 聲 。
案 件 編 號 : DCCC620/06



泳壇金牌教練甩非禮罪

03/03/2007 東方日報

曾 奪 最 佳 練 獎 的 本 港 著 名 游 泳 練 余 思 彥 , 涉 嫌 於 不 同 泳 池 範 圍 內 多 次 非 禮 十 六 歲 習 泳 女 生 一 案 , 法 官 昨 於 區 院 裁決 時 , 認 為 事 發 時 被 告 能 證 明 自 己 正 帶 隊 參 加 校 際 比 賽 或 正 使 用 手 機 , 難 以 「 分 身」 非 禮 女 事 主 ; 加 上 事 主 之 證 供 有 矛 盾 , 基 於 案 件 有 疑 點 , 遂 裁 定 被 告 七 項 非 禮 罪名 不 成 立 , 判 他 當 庭 釋 放 兼 獲 堂 費 。

四 十 六 歲 男 被 告 余 思 彥 , 是 太 平 洋 游 泳 會 總 練 , 昨 聽 判 時 表 現 鎮 定 , 獲 悉 脫 罪 後 難 掩 喜 悅 神 色 , 離 庭 時 沒 有 發 表 回 應 ; 約 廿 名的 被 告 親 友 到 庭 旁 聽 , 聞 悉 結 果 後 不 禁 在 庭 上 熱 烈 鼓 掌 , 法 官 亦 為 之 側 目 。 親 友 在庭 外 發 現 大 批 記 者 訪 攝 被 告 時 , 指 「 佢 ( 被 告 ) 有 過 千 名 學 生 , 所 以 唔 想 曝 光 … … 」

法 官 形 容 事 主 在 同 齡 泳 手 中 屬 頂 尖 選 手 , 亦 獲 學 校 老 師 評 為 好 學 生 ; 而 擁 有 眾 多 學 生 的 被 告 是 泳 界 著 名 練 , 深 獲 家 長 高 度 評 價 , 故 法 官 形 容 此 案 難 以 裁 決 。

法 官 續 指 , 被 告 無 案 底 及 有 良 好 品 格 , 七 次 的 涉 嫌 非 禮 事 件 中 , 被 告 曾 分 別 帶 小 學泳 隊 參 加 小 學 校 際 比 賽 , 或 曾 用 手 機 談 電 話 , 難 以 同 時 非 禮 事 主 。 法 官 又 質 疑 事 主於 非 禮 事 件 後 , 竟 當 眾 致 送 朱 古 力 給 被 告 , 加 上 事 主 的 會 面 證 供 與 她 對 其 他 人 投 訴的 內 容 不 合 , 故 案 件 存 有 疑 點 下 , 裁 定 被 告 七 項 非 禮 罪 不 成 立 。

被 指 罰 留 堂 剝 光 豬
控 方 案 情 指 , 被 告 於 ○ 四 年 十 二 月 至 ○ 五 年 十 月 期 間 , 在 四 個 不 同 泳 池 範 圍 內 七 度 非 禮 十 六 歲 女 事 主 , 指 被 告 她 習 泳 後 以 罰 留 堂 作 藉 口 , 在 上 址 強 行 將 她 「 剝 光 豬 」 , 或 被 告 坐 在 她 身 上 用 按 摩膏 塗 抹 她 全 身 兼 大 肆 淫 辱 。 而 辯 方 質 疑 事 主 因 不 獲 被 告 推 薦 入 香 港 泳 隊 而 誣 衊 作 報復 。

資 料 顯 示 , 被 告 早 年 畢 業 於 杭 州 大 學 體 育 系 , 八 七 年 成 立 太 平 洋 游 泳 會 , 於 ○ 二 年 奪 得 香 港 游 泳 練 的 最 佳 練 獎 。

案 件 編 號 : DCCC 620/2006



涉受辱女學員送朱古力存疑點
游泳教練脫非禮罪

03/03/2007 太陽報

曾奪最佳臈練獎的著名游泳臈練余思彥,因涉嫌於十個月內七度非禮一名女學員受審,至昨日獲裁定無罪釋放兼得堂費,其十多名到庭旁聽的親友聞判後,當庭熱烈鼓掌。暫委法官表示女學員雖聲稱受辱,事後卻送朱古力給臈練,案件存有疑點。

暫委法官阮偉明指出,被告余思彥(四十六歲)於七次懷疑非禮案發生時,正值帶泳隊參加小學校際比賽,或使用手機談話,故難以非禮事主(現年十六歲)。又事主於懷疑非禮事件發生後,竟當眾送朱古力給被告。

暫委法官續稱,事主於同齡泳手中屬頂尖選手,獲老師評為好學生;而擁有眾多學生的被告則是泳界著名臈練,深獲家長高度評價,令本案難以裁決。不過,事主提供警方的會面證供,跟她向別人投訴的內容不擧合,案件存有疑點。

旁聽親友熱烈鼓掌
被告余思彥聞判時表現鎮定,獲悉無罪後難掩喜悅神色,離庭時未有發言,其近二十名到庭旁聽的親友,得悉裁決後在庭上熱烈鼓掌,令暫委法官為之側目。有親友表示:「佢(被告)有過千名學生,所以唔想曝光。」

七項非禮罪指○四年十二月至○五年十月,被告分別於灣仔泳池、沙田賽馬會泳池、摩利臣山泳池及沙田顯田公眾泳池內非禮事主。事主自中一起跟隨被告習泳,曾於學界及渡海泳中奪獎。

事主聲稱於十個月內,遭被告以不同藉口逼脫泳衣,被告繼而對她搽油「捽晒全身」按摩,被告解釋「(國家隊)的女泳員都係畀人除泳衣按摩」,甚至對事主指插下體及咬胸。辯方反指,事主因不獲被告推薦入香港泳隊而誣衊報復。

資料顯示,被告早年畢業於杭州大學體育系,八七年成立太平洋游泳會,於○二年奪得香港游泳臈練的最佳臈練獎。

案件編號:DCCC 620/06

教師 專業性剝削

近 年 淫 師 表 :

2/04 ︰ 任 教 將 軍 澳 一 間 中 學 的 教 師 何 玨 鑫 ( 24 歲 ) , 在 沙 田 美 林 村 家 中 對 15 歲女 生 上 下 其 手 , 判 監 8 個 月

6/05 ︰ 鋼 琴 教 師 梁 成 歡 ( 32 歲 ) 於 天 水 圍 寓 所 暗 藏 針 孔 攝 錄 機 , 偷 拍 女 生 換 衫 及裙 底 春 光 , 另 藏 有 大 批 兒 童 色 情 影 帶 照 片 , 判 監 20 個 月

12/05 ︰ 曾 參 與 為 小 朋 友 而 設 的 「 長 腿 叔 叔 信 箱 」 義 工 活 動 的 兼 職 小 學 導 師 吳 衛 廉( 27 歲 ) , 在 聖 公 會 基 愛 小 學 內 摸 九 歲 女 童 大 腿 , 判 監 6 個 月

10/06 ︰ 育 有 兩 女 的 中 學 教 師 鍾 銳 洪 ( 39 歲 ) , 於 天 水 圍 一 住 宅 內 與 在 ICQ 認 識的 12 歲女童 非 法 性 交 , 判 監 禁 20 個 月 ( 兩 個 月 後 被 上 訴 庭 加 刑 至 44 個 月 )

3/07 ︰ 01 年 因 非 禮 男 童 被 判 監 30 個 月 的 鋼 琴 教 師 陸 宗 澧 ( 42 歲 ) , 出 獄 結 婚 生 女 , 但又 再 重 蹈 覆 轍 , 與 14 歲 男 生 往 廣 州 觀 摩 鋼 琴 演 奏 會 時 , 在 酒 店 房 間 幫 對 方 口 交 ,判監 4 年

8/07 ︰ 同 性 戀 傾 向 的 教 師 朱 賢 德 ( 37 歲 ) , 對 一 名 14 歲 男 生 產 生 好 感 , 在 校 內 強 吻 他 , 並 強 迫 他 替 自 己 手 淫 及 口 交 , 判 監 16 個 月

3/08 ︰ 補 習 教 師 林 東 駿 ( 49 歲 ) 10 年 前 因 非 禮 女 生 被 判 監 30 個 月 , 出 獄 後 改 名 再 犯案 , 於 天 水 圍 一 補 習 社 對 5 名 12 歲 至 15 歲 女 生 上 下 其 手 , 判 監 56 個 月

5/08 ︰ 荃 灣 一 間 小 學 的 33 歲 姓 楊 教 師 , 涉 嫌 駕 車 載 15 歲 中 學 女 生 往 城 門 水 塘 僻 靜 處 偷 情 , 因 「 車 震 」 引 起 巡 警 注 意 , 以 非 禮 罪 將 他 拘 捕

6/08 ︰ 九 龍 塘 陳 樹 渠 紀 念 中 學 一 名 姓 劉 男 教 師 , 被 指 涉 嫌 在 過 去 半 年 , 曾 與 一 名中 五 女 生 在 校 內 及 女 方 家 中 發 生 性 行 為 , 事 件 被 揭 後 後 劉 被 停 職

孌童淫師囚六年八月


被 告 趙 憲 暢 在 學 生 眼 中 , 本 是 一 位 「 好 老 師 」 , 圖 為 他 在 旅 行 時 , 與 學 生 打 成 一 片 , 一 起 燒 烤 。

蘋果日報

2008-09-13

帶 10 歲 女 生 開 房   淫 師 囚 80 月
官 斥 放 縱 情 慾   促 獄 中 醫 孌 童 癖



【 本 報 訊 】 小 學 師 與 校 內 10 歲 小 六 女 生 發 展 畸 戀 , 三 次 帶 女 生 到 賓 館 性 交 , 奪 其 處 子 之 身 , 他 早前 承 認 三 項 與 未 成 年 少 女 非 法 性 交 。 高 院 法 官 湯 寶 臣 , 昨 判 案 時 力 斥 被 告 違 反 學 校、 家 長 及 學 生 對 他 的 信 賴 及 景 仰 放 縱 自 己 , 不 但 沒 有 抗 拒 女 生 親 近 , 還 在 性 方 面 帶引 她 , 敗 壞 女 童 意 識 , 故 判 他 入 獄 6 年 8 個 月 。   記 者 : 陳 曉 薇

身材 瘦 削 、 容 貌 滄 桑 的 被 告 趙 憲 暢 ( 53 歲 ) , 昨 於 開 庭 前 , 先 後 向 坐 在 旁 聽 席 的 警員 及 一 名 相 識 20 多 年 的 女 學 生 揮 手 微 笑 。 被 法 官 嚴 詞 指 罵 時 , 他 不 斷 點 頭 , 示 意已 感 羞 愧 。
辯 方 大 律 師 指 出 , 被 告 案 發 前 已 發 現 自 己 有 心 理 問 題 , 惟 因 社 交 圈子 狹 窄 , 乏 人 與 他 溝 通 , 才 沒 有 採 取 適 當 行 動 求 助 , 因 失 常 而 誘 騙 女 童 墮 入 情 慾 禁區 , 發 展 出 不 恰 當 的 戀 情 。

妻 抑 鬱 子 患 學 習 障 礙
法 官 昨 日 力 斥 被 告 身 為 老 師 , 應 尊 重 學 校 是 育 下 一 代 的 地 方 , 不 應 該 不 認 真 面 對 專 業 。 老 師 應 嚴 守 與 學 生 之 間 的 界 線 , 但 他 與年 幼 學 生 發 生 性 關 係 , 違 反 學 校 、 學 生 及 家 長 對 他 的 信 賴 和 景 仰 , 屬 極 之 嚴 重 的 違反 誠 信 。 他 在 第 一 次 過 後 , 就 應 深 切 反 省 , 但 他 接 二 連 三 帶 女 童 , 到 兒 童 不 適 合 前 往 及 接 觸 的 地 方 性 交 , 明 顯 是 放 縱 自 己 , 而 非 一 時 衝 動 。
法官 續 指 , 被 告 與 女 童 年 齡 相 差 40 多 歲 , 他 身 為 老 師 應 抗 拒 她 親 近 , 提 供 輔 導 , 相反 在 性 方 面 帶 引 她 , 又 私 下 送 禮 物 及 定 期 給 女 童 零 用 錢 , 只 會 令 女 童 對 他 感 情 更 深, 不 能 理 性 了 解 關 係 。 如 他 真 心 想 幫 苦 學 生 , 亦 應 透 過 學 校 管 理 層 去 做 , 而 非 敗 壞女 童 意 識 。 被 告 妻 子 患 抑 鬱 症 , 7 歲 兒 子 有 學 習 障 礙 , 他 沒 有 將 時 間 和 感 情 投 放 他們 身 上 , 非 常 自 私 。 法 庭 對 其 家 人 予 以 同 情 , 但 須 向 侵 犯 兒 童 的 人 發 出 警 告 , 他 們必 受 嚴 懲 , 故 以 10 年 為 量 刑 起 點 , 判 監 6 年 8 個 月 , 並 指 判 刑 已 屬 寬 鬆 。 法 官 最後 寄 語 被 告 要 在 獄 中 正 視 孌 童 癖 問 題 , 積 極 接 受 治 療 及 輔 導 。
護 苗 基 金 發 言 人 回 應 指 , 期 望 判 刑 具 阻 嚇 作 用 , 提 醒 公 眾 保 護 兒 童 的 重 要 性 , 家 長 要 及 早 灌 輸 正 確 性 育 及 自 我 保 護 技 巧 予 兒 童 , 在 受 到 孌 童 癖 傾 向 的 人 士 滋 擾 時 , 要 向 社 工 或 心 理 學 家尋 求 協 助 。 而 所 有 學 校 或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機 構 , 應 嚴 格 審 核 求 職 者 背 景 及 品 格 。
防 止 虐 待 兒 童 會 總 幹 事 雷 張 慎 佳 表 示 , 被 告 濫 用 老 師 身 份 , 嚴 重 侵 犯 小 孩 的 人 權 及 安 全 , 行 為 嚴 重 , 法 庭 須 代 表 社 會 發 出 強 烈 訊 息 。

開 房 遇 警 方 查 牌 斷 正
根據 案 情 , 受 害 女 童 於 04 年 從 內 地 移 居 香 港 , 入 讀 荃 灣 一 間 小 學 。 被 告 是 女 童 的 五年 級 班 主 任 。 07 年 初 , 兩 人 以 契 爺 、 契 女 相 稱 , 經 常 單 獨 約 會 , 被 告 每 周 給 她 100 元 零 用 錢 。 在 07 年 1 月 至 6 月 間 , 被 告 帶 當 時 年 僅 10 歲 的 女 童 , 到 荃 灣 沙 嘴道 的 名 都 酒 店 首 次 開 房 , 兩 人 「 攬 攬 錫 錫 」 後 發 生 關 係 。 其 後 , 他 曾 送 逾 1,000 元的 NDS 電 子 遊 戲 機 、 手 提 電 話 給 她 , 在 暑 假 時 與 她 到 別 墅 開 房 。 女 童 升 小 六 後 , 被告 轉 任 其 興 趣 班 導 師 , 被 告 亦 曾 送 史 仔 公 仔 及 頸 巾 給 她 。 今 年 1 月 16 日 , 被 告 約 女 童 放 學 後 到 荃 灣 眾 安 街 藝 園 別 墅 開房 , 其 間 遭 警 查 牌 撞 破 。 被 告 表 示 : 「 我 知 個 女 仔 好 細 個 , 得 十 二 、 三 歲 , 我 都 係一 時 把 持 唔 住 , 先 同 佢 做 愛 。 」 並 承 認 每 次 均 沒 戴 安 全 套 。

案 件 編 號 : HCCC100/08

法 官 湯 寶 臣 判 案 語 錄
● 被 告 作 為 老 師 身 份 , 應 該 尊 重 學 校 為 育 下 一 代 的 地 方 , 不 應 該 不 認 真 面 對 專 業 。 老 師 應 嚴 守 與 學 生 之 間 的 界 線 , 但 他 與年 幼 學 生 發 生 性 關 係 , 違 反 學 校 、 學 生 及 家 長 , 對 他 的 信 賴 和 景 仰 , 屬 極 之 嚴 重 的違 反 誠 信 。

● 被 告 身 為 老 師 , 應 抗 拒 她 的 親 近 , 提 供 輔 導 。 但 他 反 而 在 性方 面 帶 引 她 , 私 下 送 禮 物 及 定 期 發 零 用 錢 給 女 童 , 做 法 只 令 女 童 對 他 感 情 更 深 , 不能 理 性 了 解 關 係 。 如 他 真 心 想 幫 苦 學 生 , 亦 應 透 過 學 校 管 理 層 去 做 , 而 他 這 樣 做 只會 敗 壞 女 童 的 意 識 。

淫師專業 性剝削

專業性剝削

2008-9-8

52 歲 的 趙 憲 暢 外 表 成 熟 穩 重 , 教 學 作 風 深 得 學 生 愛 戴 , 旅 行 時 喜 歡 和 學 生 一 起 燒 烤 打 成 一 片 , 萬 料 不 到 他 的 教 學 生 涯 就 此 蒙 污 畫 上 句 號 。

為 人 師 表 , 職 責 是 教 好 學 生 。但 五 十 二 歲 的 已 婚 小 學 教 師 趙 憲 暢 , 口 口 聲 聲 說 痛 錫 學 生 , 暗 中 竟 三 度 將 十 歲 女 生帶 到 時 鐘 酒 店 開 房 , 發 生 不 倫 的 肉 體 關 係 。原 本 一 手 將 性 格 反 叛 的 女 生 誘 到 正 途 , 卻 同 時 將 她 推 進 另 一 個 深 坑 。淫 獸 班 主 任 滿 以 為 契 父 契 女 關 係 可 以 胡 混 過 關 , 但 校 內 的 學 生 原 來 早 已 看 穿 兩 人 的 曖 昧 關 係 。 兩 年 來 趙 憲 暢 色 迷 心 竅 , 直 至 警 察 到 酒 店 查 牌 撞 破 這 件 駭 人 聽 聞 的 醜 事,他 才 聲 淚 俱 下 的 自 稱 醒 悟 過 來 。做 了 三 十 年 教 師 , 因 把 持 不 住 性 慾 , 妻 離 子 散 之 餘 , 亦 傷 透 一 眾 敬 愛 他 的 學 生 的 心。外 表 老 實 的 趙 憲 暢 , 帶 點 駝 背 , 曾 為 此 做 手 術 , 舊 生 背 後 叫 他 做 「 駝 背 趙 」 。 他 承認 三 項 與 十 三 歲 以 下 女 童 非 法 性 交 罪 , 還 柙 至 本 月 十 二 日 判 刑 。

「 佢 平 時 好 嚴 肅 , 點 知 佢 咁 變 態 , 真 係 禽 獸 都 不 如 ! 」 今 年 升 中 一 的 阿 美 , 她 的 母親 一 提 起 趙 憲 暢 就 怒 火 中 燒 , 但慶 幸 女 兒 剛 畢 業 , 離 開 這 間 是 非 學 校 。

涉 案 的 小 學在 荃 灣 區 內 屬 幾 十 年 老 牌 小 學 ,過 去 幾 年 也 有 曾 在 該 校 就 讀 的 學 生 , 在 會 考 考 獲 十優 。本 年 初 , 趙 憲 暢 與 小 芬 就 在 藝 園 別 墅 一 號 房 間 開 殘 舊 賓 館 開 房趙 憲 暢 幫 襯 的 廉 價 時 鐘 酒 店 就 在 學 校 附 近 , 只 是 兩 小 時 一 百 元 有 找 , 雖 然 一 陣 霉 味兼 有 四 圍 行 , 但 勝 在 有 鹹 碟 供 應 , 兼 且 平 日 手 續 寬 鬆 , 職 員 不 會 查 客 人 身 份 證 , 因此 他 帶 十 歲 的 小 芬 ( 化 名 ) 開 房 , 也 不 會 有 人 干 涉 。荃灣 特 別 職 務 隊 探 員 在 今 年 一 月 十 六 日 七 時 多 , 到 眾 安 街 二 樓 藝 園 別 墅 進 行 例 行 巡查, 怎 料 甫 開 始 查 房 , 情 景 令 人 震 驚 ! 探 員 拍 門 示 意 查 身 份 證 , 兩 分 鐘 後 , 房 內 的客人 開 門 , 探 員 發 現 應 門 的 客 人 是 五 十 歲 阿 叔 , 但 床 上 的 女 孩 一 臉 稚 氣 , 探 員 即 覺 事 有 蹊 蹺 。應 門 的 男 人 便 是 趙 憲 暢 , 他 向 探 員 交 出 身 份 證 , 但 女 童 沒 帶 身 份 證, 探 員 見 她 年 紀 很 小 , 便 帶 她 到 另 一 房 間 分 開 查 問 。 趙 當 時 已 知 無 法 隱 瞞 , 唯 有 向 警 員 透 露 女 童 叫 小 芬 , 只 約 十 二 歲 , 自 己 是 小 芬 的 老 師 , 並 頭 耷 耷 承 認 兩 人 曾 在 房內 性 交 : 「 我 知個 女 仔 好 細 個 , 得 十 二 、 三 歲 。 我 都 係 一 時 把 持 唔 住 先 同 佢 做 愛 。」探 員 再 三 盤 問 下 , 眼 前 外 表 老 實 的 趙 憲 暢 進 一 步 承 認 , 他 早 在 一 年 前 便 跟 阿 芬 發 生關 係 , 當 時 阿 芬 只 得 十 歲 , 從 沒 性 經 驗 , 他 奪 去 了 她 的 貞 操 , 三 次 性 交 ,都 是 在 體 外 射 精 , 每 次 都 沒 使 用 安 全 套 !

趙 的 獸 行 曝 光 , 可 說 令 不 少 人 大 跌 眼 鏡 。 在 教 育 界 打 滾 了 三 十 年 的 趙 , 七 七 年 畢 業於 教 育 學 院 , 先 後 教 過 八 間 小 學 ,任 教 科 目 包 括 中 、 英 文 、 美 術 、 體 育 等 , 後 來 在 九 七 年 更 在 浸 會 大 學 報 讀 特 殊 教 育 科 教 育 文 憑 。 他 亦 曾 在 特 殊 學 校 任 教 , 但 只 為 時一 年 。 除 了 在 沙 田 救 世 軍 田 家 炳 學 校 教 過 十 一 年 外 , 涉 案 的 小 學 , 是 他 教 得 最 耐 的另 一 間 學 校 , 有 十 年 之 久 , 由 於 聲 譽 一 向 不 差 , 事 後 仍 有 學 生 家 長 肯 替 他 寫 求 情 信。 另 有 和 他 相 交 十 多 年 的 舊 生 , 坦言 事 件 令 他 們 感 到 很 難 過 , 但 仍 希 望 出 一 分 力 ,寫 信 向 法 官 求 情 。學 校 學 生 心 智 未 成 熟 , 對 老 師 通 常 絕 對 信 賴 , 為 人 師 表 應 否 以 身 作 則 , 是 學 生 心 智 健 康 發 展 的 關 鍵 。 仲 有...等 等

女 童 身 世 坎 坷 .
表 面 上 深 受 學 生 和 家 長 愛 戴 的 趙 憲 暢 , 也 有 幸 福 家 庭 , 七 年 前 更 達 成 心 願 終 誕 下 一子 。 他 月 薪 三 萬 元 , 過 去 三 十 年 儲 下 的 公 積 金 亦 有 二 、 三 百 萬 元, 下 半 世 生 活 本 來無 憂 。 但 兩 年 前 讓 他 遇 上 新 移 民 小 芬 , 由 原 先 關 懷 反 叛 學 生 , 一步 步 超 越 界 線 , 終 踏 上 徹 底 自 毀 之 路 。小 芬 是 趙 憲 暢 的 學 生 , 她 的 身 世 其 實 也 很 坎 坷 , 表 面 上 她 來 自 單 親 家 庭 , 但 原 來 ,她 是 一 名 孤 兒 。 九 六 年 在 內 地 出 生 的她 , 一 出 生 便 被 狠 心 的 生 母 拋 棄 街 頭 , 幸 得 養 母 拾 獲 帶 回 家 將 她 一 手 湊 大 。 可 是 ,養 母 後 來 跟 養 父 離 異 , 亦 不 太 照 顧 她 , 小 芬 自小 便 缺 乏 家 庭 溫 暖 。 至 ○ 四 年 , 她 隨 養 母 和 「 哎 阿 哥 」 來 港 定 居 , 平 日 缺 少 關 愛 之餘 , 還 要 做 大 量 家 務 , 與 「 妹 仔 」 無 異 。 ○ 六 年 , 小 芬 讀 小 五 , 作 為 班 主 任 的 趙 , 發 現 她 的 成 績 和 操 行 均 差 , 行 為 反 叛 又 試 過 逃 學 , 一 向 喜 歡 揀 選 頑 皮 學 生 做 班 會 職 員 作 訓 練 的 趙 , 於 是 採 取 相 同 招 數 , 安 排 小 芬 做 班 代 表 。 他 還 特 意 讓 小 芬 看 管 一 名 甚 為 反 叛 的 男 生 , 出 乎 意 料 , 男 生 對 小 芬 言 聽 計 從 , 與 此 同 時 , 小 芬 感 到 受 關 懷 , 成 績 操 行 亦 突 飛 猛 進 , 於 是 趙 對 她 更 為 另 眼 相 看 。警 方 事 後 到 小 芬 的 住 所 , 撿 走 趙 憲 暢 贈 送 的 禮 物 , 包 括 NDS 遊 戲 機 、 毛 公 仔 、 手 機 及 頸 巾 等 , 全 被 列 作 呈 堂 證 物 。 案 件 審 結 後 , 小 芬 要 求 取 回 物 品 , 顯 然 未 能 對 趙 忘 情 。趙 sir 與 小 芬 第 二 次 私 約 發 生 在 荃 灣 名 都 酒 店 , 同 樣 未 被 賓 館 職 員 拒 絕 入 內 。

事 發 後 , 有 趙 憲 暢 的 舊 生 在 網 上 留 言 。

金 錢 援 助 學 生
「 佢 幫 得 我 手 , 我 係 幾 錫 佢 。 但 我 唔 係 淨 係 錫 佢 一 個 , 我 對 每 個學 生 其 實 都 好 錫 。」 趙 憲 暢 被 捕 時 , 向 探 員 強 調 。 遇 有 同 學 不 明 白 功 課 、 忘 記 帶 飯 甚 至 無 錢 食 飯 , 他都 會 義 不 容 辭 相 助 , 例 如 放 學 會 抽 時 間 為 學 生 補 課 , 甚 至 自 掏 腰包 買 飯 給 有 經 濟 困難 的 學 生 。雖 然 趙 聲 稱 對 所 有 學 生 一 視 同 仁 , 但 他 對 小 芬的 確 寵 愛 開 始 超 越 師 生 關 係 。 趙 憲 暢見 小 芬 是 新 移 民 , 很 多 香 港 人 耳 熟 能 詳 的 地 方, 她 都 從 未 踏 足 , 趙 於 是 由 最 初 帶 一班 學 生 暢 遊 , 轉 為 開 始 單 獨 約 會 小 芬 , 由 趙 充當 導 遊 駕 車 帶 小 芬 四 處 觀 光 , 暢 遊 山頂 、 赤 柱 和 九 龍 公 園 。 每 週 趙 又 會 給 小 芬 一 百元 做 零 用 錢 , 他 向 探 員 解 釋 : 「 佢 阿媽 成 日 唔 屋 企 , 佢 好 多 時 候 早 午 晚 三 餐 、 日 常 開 支 都 無 。 」 年 紀 小 小 的 小 芬 除 了 要追 成 績 外, 放 學 後 又 要 打 理 家 務 , 煮 好 飯 等 掙 錢 養 家 的 養 母 和 「 阿 哥 」 回 家 。「 佢 當 我 好 似 係 佢 阿 爸 一 樣 , 有 咩 都 淨 係 搵 我 傾 , 甚 至 好 多 都 唔 同 屋 企 傾 。 」 趙 向探 員 說 , 他 和 小 芬 在 去 年 初 , 開 始 以 契 父 契 女 相 稱 。 「 所 有學 生 都 知 我 有 太 太 有 仔, 我 有 俾 過 相 佢 ( 小 芬 ) 睇 , 從 來 無 隱 瞞 。 」 已 經 育 有 一 名七 歲 兒 子 的 趙 憲 暢 , 自辯 原 來 一 直 渴 望 多 添 一 名 女 兒 , 但 因 妻 子 年 紀 較 大 , 身 體 差而 不 打 算 再 生 育 , 故 他待 小 芬 如 親 生 女 。趙 憲 暢 被 捕 後 , 其 妻 和 兒 子 搬 到 親 戚 家 暫 住 , 只 留 下 數 百 元 給 菲 傭 。 「 我 好 驚 , 唔知 點 解 , 佢 會 唔 會 就 咁 走 去 ? 」 菲 傭 說 趙 憲 暢 溫 文 有 禮 , 愛 錫 太 太 及 兒 子 , 一 家 人相 處 融 洽 。

趙 妻 在 求 情 信 中 ( 左 ) 指 出 , 由 於 自 己 有 抑 鬱 症 , 家 務 和 照 顧 患 有 自 閉 症 的 七 歲 兒 子 的 責 任 , 落 在 趙 憲 暢 身 上 。 另 一 名 舊 生 在 信 中 ( 右 ) 指 趙 一 向 待 學 生 很 好 , 用 課 餘 時 間 幫 學 生 。 她 結 婚 時 , 趙 也 帶 同 家 人 前 來 祝 賀 。

心 存 傾 慕 兩 人 相 敬 如 賓 的 關 係 只 維 持 了 幾 個 月 , 沒 多 久 , 將 父 愛 投 射 到 趙 身 上 的 小 芬 對 他 心存 傾 慕 , 為 人 師 表 的 趙 不 但 未 有 糾 正 , 竟 接 受 小 芬 的 身 體 奉 獻 。 當 時小 芬 只 是 一 名十 歲 的 五 年 級 學 生 。 兩 人 第 一 次 發 生 關 係 , 竟 選 在 距 離 學 校 幾 條 街 的時 鐘 酒 店 名 都酒 店 , 不 怕 被 同 事 或 其 他 學 生 遇 到 。 直 至 事 件 被 揭 發 後 , 小 芬 向 探 員坦 言 自 己 是 自願 獻 出 第 一 次 , 因 覺 得 趙 「 幾 好 人 」 和 關 心 學 生 。 幾 個 月 後 暑 假 期 間, 趙 又 再 慾 火焚 身 和 小 芬 到 港 島 區 一 間 別 墅 開 房 。去 年 九 月 小 芬 升 讀 小 六 ,趙 憲 暢 不 再 是 她 的 班 主 任 , 只 是 興 趣 班 導 師 , 但 二 人 感 情有 增 無 減 。 為 了 方 便 聯 絡, 趙 送 了 一 部 手 提 電 話 給 小 芬 , 由 他 交 電 話 月 費 。 他 又 買了 部 價 值 二 千 多 元 的 NDS 遊 戲 機 給 她 , 作 升 班 獎 勵 , 小 芬 生 日 時 , 他 更 送 大 毛 公 仔史 迪 仔 她 , 冬 天 天 氣 寒 冷 , 又 以 頸 巾 做 聖 誕 禮 物 , 非 常 細 心 。 兩 人 不 尋 常 關 係 , 直至 第 三 次 開 房 時 最 終 被 警 員 踢 爆 。護 苖 基 金 設 有 流 動 課 室 , 到 全 港 不 同 的 小 學 , 向 學 生 灌 輸 自 我 保 護 的 知 識 。曖 昧 關 係 一 早 流 傳其 實 趙 憲 暢 和 小 芬 的 關 係 , 早 已 在 校 內 流 傳 。 小 芬 的 五 年 級同 學 阿 美 憶 述 , 去 年 的下 學 期 開 始 , 不 少 同 學 發 現 趙 明 顯 對 小 芬 特 別 偏 心 。 「 趙 sir 會 直 接 叫 小 芬 , 叫 我其 他 同 學 就 會 叫 全 名 。 中 午 趙 sir 有 時 會 幫 我 出 街 買 飯 盒 , 返 會 收 番 錢 , 但 唯 獨 無向 小 芬 收 錢 。 」 有 同 學 更 見 過 小 芬 不 避 嫌 穿 上 趙 慣 常 穿 的 黑 色 風 褸 。阿 美 更 說 , 小 芬 像 享 有 特 權 。 「 熱 時 候 , 每 個 同 學 都 俾 趙 sir 勒 令 除 冷 衫 , 唯 獨 係佢 唔 使 除 ; 上 體 育 堂 佢 又 唔 使 上 , 只 係 坐 度 , 問 佢 點 解 , 佢 就 答 話 趙 sir 批 准 。 」但最 令 同 學 們 震 驚 的 是 , 不 少 同 學 曾 目 睹 兩 人 態 度 親 暱 。 阿 美 說 , 小 芬 每 日 放 學 後會去 輔 導 室 找 趙 補 課 , 該 課 室 甚 少 人 使 用 , 有 同 學 見 過 趙 將 手 放 在 小 芬 的 大 腿 上 ,小芬 亦 將 身 體 挨 向 趙 , 兩 人 有 講 有 笑 。 據 悉 , 校 長 去 年 曾 接 到 投 訴 , 分 別 約 見 趙 和小芬 , 但 小 芬 說 兩 人 只 是 如 父 女 關 係 , 趙 則 指 小 芬 身 體 不 適 故 挨 近 他 , 校 方 最 後 只是勸 趙 慎 重 處 理 師 生 關 係 。趙 十 年 前 曾 於 沙 田 救 世 軍 田 家 炳 學 校 任 教 , 學 生 家 長 溫 太 獲 悉 此 事 後 感 到 驚 訝 , 她謂 一 直 有 向 女 兒 灌 輸 性 教 育 知 識 。害 人 害 己被 捕 後 一 直 遭 還 柙 的 趙 憲 暢 , 也 有 心 理 準 備 無 法 再 執 教 鞭 , 和 被 法 庭重 判 。 他 被 捕時 , 亦 難 掩 慚 愧 之 色 向 探 員 表 白 : 「 我 好 後 悔 , 但 呢 個 係 事 實 … … 我覺 得 每 個 先 生對 每 個 學 生 都 係 咁 好 , 應 該 咁 愛 佢 、 咁 錫 佢 , 只 不 過 我 控 制 唔 到 我 自己 , 過 一 個 火位 , 一 時 把 持 唔 住 。 如 果 唔 係 , 堅 持 到 話 , 就 唔 會 有 呢 一 樣 。 」他的 一 名 友 人 說 , 趙 事 後 已 承 受 莫 大 心 理 壓 力 和 精 神 痛 苦 , 希 望 向 受 害 人 和 其 家 人 致 歉 。 「 佢 深 痛 自 己 所 為 , 佢 同 我 講 , 作 為 一 位 教 師 , 呢 次 罪 行 嚴 重 違 反 專 業 操 守, 道 德 標 準 上 未 能 俾 學 生 正 確 和 良 好 榜 樣 , 誠 信 方 面 亦 犯 好 大 錯 , 自 己 品 德 人 格 亦蒙 上 污 點 , 前 途 盡 喪 。 」最難 以 接 受 事 件 的 , 莫 過 於 和 他 結 婚 三 十 多 年 的 枕 邊 人 。 早 年 曾 患 有 抑 鬱 及 躁 狂 症 的 趙 妻 , 近 年 情 況 已 有 好 轉 , 但 事 件 被 揭 發 後 令 她 舊 病 復 發 , 在 這 段 艱 難 時 期 , 仍 要 獨 力 照 顧 有 學 習 障 礙 和 自 閉 症 的 兒 子 。 趙 妻 替 趙 撰 寫 的 求 情 信 中 明 言 , 她 無 法 接受他 的 所 作 所 為 , 亦 不 能 原 諒 他 , 只 希 望 趙 出 獄 後 痛 改 前 非 , 為 社 會 做 些 好 事 , 來 消 減 他 的 罪 孽 。 她 亦 委 託 了 律 師 到 獄 中 跟 趙 辦 理 離 婚 手 續 , 趙 只 好 無 奈 接 受 , 並 會將名 下 位 於 旺 角 花 園 街 、 市 值 約 二 百 萬 的 自 住 單 位 轉 到 妻 子 名 下 , 作 為 小 小 的 補 償。但 對 於 心 智 未 成 熟 的 小 芬 , 仍 要 求 取 回 趙 昔 日 贈 送 的 禮 物 , 可 見 她 和 趙 發 生 的 畸 形 關 係 已 深 印 在 她 的 腦 海 中 , 趙 對 她 造 成 的 傷 害 , 絕 對 難 以 補 救 。趙 憲 暢 傷 害 了 家 庭 , 害 了 自 己 , 也 永 久 傷 害 了 十 歲 女 童 的 心 靈 。 06 年 9 月 : 缺 乏 家 庭 溫 暖 的 小 芬 , 自 幼 反 叛 , 但 在 趙 憲 暢 的 關 懷 下 , 變 身 班 內 的乖 乖 女 , 更 不 惜 主 動 親 近 。

師 生 風 化 案

陳 樹 渠 紀 念 中 學 上 月 中 舉 行 一 場 名 為 「 戀 愛 ? 亂 愛 ? 」 的 學 生 講 座 , 向 學 生 講 解 戀 愛 是 否 大 過 天 。 學 校 網 頁 圖 片

師 與 女 生 校 園 做 愛
校 方 隱 瞞 停 職 了 事


蘋果日報 2008-06-06

【 本 報 訊 】 戀 愛 大 過 天 ? 上 月 中 剛 舉 行 性 育 講 座 的 九 龍 塘 直 資 學 校 陳 樹 渠 紀 念 中 學 , 爆 出 有 師 生 在 校 內 做 愛 的 醜 聞 。 一 名 年 約 30 歲 、 貌 似 某 男 藝 人 的 年 輕 師 , 被 揭 與 校 內 一 名 中 五 女 生 相 戀 , 兩 人 更 被 指 過 去 數 月 , 三 度 在 校 內 發 生 性 行 為 , 另 有 一 次 在 女 生 家 中 , 事 件 震 動 育 界 。 校 方 事 後 未 有 報 警 , 也 沒 有 上 報 育 局 , 只 是 勒 令 該 男 師 停 職 , 被 批 評 故 意 隱 瞞 。 協 會 長 張 文 光 表 示 , 校 方 應 報 警 調 查 女 生 未 滿 16 歲 時 曾 否 與 男 師 發 生 性 行 為 。 記 者 : 倪 清 江 、 蔡 元 貴

陳 樹 渠 紀 念 中 學 校 長 許 婉 芳 昨 日 中 午 回 應 本 報 查 詢 時 , 承 認 校 內 一 名 男 師 因 捲 入 一 宗 師 生 戀 事 件 , 暫 被 停 職 , 校 方 正 進 行 調 查 , 她 拒 透 露 其 他 資 料 , 「 我 不 便 作 答 , 好 多 未 有 實 際 證 據 , 件 事 未 好 清 楚 。 」
有 知 情 人 士 向 本 報 表 示 , 事 件 中 的 男 師 姓 劉 , 身 高 約 5 呎 7 吋 , 身 材 瘦 削 , 「 個 樣 生 得 白 白 淨 淨 , 好 似 一 個 男 藝 員 , 女 生 之 中 係 萬 人 迷 , 所 以 男 同 學 唔 鍾 意 佢 。 」 事 件 中 的 女 生 「 X 」 , 現 就 讀 該 校 中 五 班 , 知 情 人 士 形 容 她 樣 子 美 麗 , 是 校 內 風 頭 躉 。

承 認 發 生 四 次 性 行 為

有 師 生 在 陳 樹 渠 紀 念 中 學 內 發 生 性 行 為 , 校 方 只 下 令 男 師 停 職 , 未 有 報 警 及 通 知 育 局 。

該知 情 人 士 表 示 , 女 生 X 對 劉 Sir 早 生 傾 慕 之 意 , 兩 人 其 後 出 現 超 師 生 關 係 , 有 時 更不 避 嫌 走 在 一 起 。 據 知 , 兩 人 關 係 日 前 被 校 方 揭 發 後 , 劉 Sir 向 校 方 承 認 自 今 年 1 月 至 最 近 , 兩 人 曾 三 度 於 校 內 的 多 用 途 室 發 生 性 行 為 ; 另 一 次 劉 到 女 生 X 家 中 , 協助 她 做 報 告 , 其 間 又 發 生 性 行 為 。 該 知 情 人 士 表 示 , 相 信 該 四 次 性 行 為 發 生 時 , 女生 X 已 滿 16 歲 。
兩 人 關 係 之 所 以 曝 光 , 據 知 是 由 於 女 方 主 動 跟 要 好 的 同 學 分享 有 關 秘 密 , 之 後 疑 有 人 口 疏 傳 開 , 最 後 傳 至 學 校 管 理 層 而 被 揭 發 。 校 內 消 息 表 示, 前 日 校 長 突 於 會 議 上 , 宣 佈 劉 Sir 因 做 出 傷 害 學 校 利 益 的 事 而 被 停 職 。 校 方 昨 日得 知 有 傳 媒 知 悉 事 件 後 , 向 全 校 師 下 封 口 令 , 禁 止 談 及 此 事 。 據 知 , 校 方 已 面 見 了 該 女 生 的 家 長 , 當 時 劉 Sir 也 在 場 。
記 者 昨 到 該 校 , 多 名 受 訪 的 學 生 都 表 示 對 事 件 不 知 情 ; 一 名 女 師 被 問 及 此 事 時 , 慌 張 地 訛 稱 是 路 人 , 未 聽 聞 事 件 。 記 者 昨 午 再 到 該 校 找 校 長 許 婉 芳 , 但 校 務 處 職 員 稱 她 正 開 會 , 之 後 沒 有 再 回 覆 本 報 查 詢 。

無 上 報 育 局 及 警 方

警 方 昨 晚 表 示 未 收 到 該 校 報 警 。 本 報 昨 向 育 局 查 詢 , 該 局 分 區 人 員 昨 午 向 校 方 了 解 事 件 。 育 局 發 言 人 其 後 表 示 , 事 件 正 由 校 方 處 理 。 投 訴 人 不 滿 校 方 只 將 該 師 停 職 , 而 不 上 報 育 局 和 警 方 , 意 圖 隱 瞞 事 件 , 恐 怕 會 令 家 長 和 學 生 產 生 憂 慮 。
協 會 長 張 文 光 指 出 , 由 於 有 爭 議 該 女 生 未 滿 16 歲 時 是 否 曾 與 男 師 發 生 過 性 關 係 , 校 方 應 報 警 調 查 , 而 不 應 自 行 裁 決 。 雖 然 目 前 沒 有 明 文 禁 止 師 生 戀 , 不 過 他 指 出 , 育 人 員 專 業 操 守 議 會 規 定 師 不 能 用 自 己 的 地 位 , 與 學 生 發 生 不 適 當 行 為 , 所 以 即 使 女 生 發 生 性 行 為 時 已 年 滿 16 歲 , 校 方 也 有 責 任 向 育 局 及 操 守 議 會 舉 報 , 以 便 進 行 調 查 , 一 旦 屬 實 , 可 吊 銷 其 師 執 照 , 防 止 再 犯 。
育 評 議 會 副 主 席 何 漢 權 促 該 校 嚴 查 事 件 , 「 要 睇 ( 該 女 生 ) 有 冇 被 欺 騙 , 同 埋 未 滿 16 歲 時 有 冇 發 生 性 行 為 。 」


該 知 情 人 士 表 示 , 女 生 X 對 劉 Sir 早 生 傾 慕 之 意 , 兩 人 其 後 出 現 超 師 生 關 係 , 有 時 更 不 避 嫌 走 在 一 起 。 據 知 , 兩 人 關 係 日 前 被 校 方 揭 發 後 , 劉 Sir 向 校 方 承 認 自 今 年 1 月 至 最 近 , 兩 人 曾 三 度 於 校 內 的 多 用 途 室 發 生 性 行 為 ; 另 一 次 劉 到 女 生 X 家 中 , 協 助 她 做 報 告 , 其 間 又 發 生 性 行 為 。 該 知 情 人 士 表 示 , 相 信 該 四 次 性 行 為 發 生 時 , 女 生 X 已 滿 16 歲 。
兩 人 關 係 之 所 以 曝 光 , 據 知 是 由 於 女 方 主 動 跟 要 好 的 同 學 分 享 有 關 秘 密 , 之 後 疑 有 人 口 疏 傳 開 , 最 後 傳 至 學 校 管 理 層 而 被 揭 發 。 校 內 消 息 表 示 , 前 日 校 長 突 於 會 議 上 , 宣 佈 劉 Sir 因 做 出 傷 害 學 校 利 益 的 事 而 被 停 職 。 校 方 昨 日 得 知 有 傳 媒 知 悉 事 件 後 , 向 全 校 師 下 封 口 令 , 禁 止 談 及 此 事 。 據 知 , 校 方 已 面 見 了 該 女 生 的 家 長 , 當 時 劉 Sir 也 在 場 。
記 者 昨 到 該 校 , 多 名 受 訪 的 學 生 都 表 示 對 事 件 不 知 情 ; 一 名 女 師 被 問 及 此 事 時 , 慌 張 地 訛 稱 是 路 人 , 未 聽 聞 事 件 。 記 者 昨 午 再 到 該 校 找 校 長 許 婉 芳 , 但 校 務 處 職 員 稱 她 正 開 會 , 之 後 沒 有 再 回 覆 本 報 查 詢 。


無 上 報 育 局 及 警 方

警 方 昨 晚 表 示 未 收 到 該 校 報 警 。 本 報 昨 向 育 局 查 詢 , 該 局 分 區 人 員 昨 午 向 校 方 了 解 事 件 。 育 局 發 言 人 其 後 表 示 , 事 件 正 由 校 方 處 理 。 投 訴 人 不 滿 校 方 只 將 該 師 停 職 , 而 不 上 報 育 局 和 警 方 , 意 圖 隱 瞞 事 件 , 恐 怕 會 令 家 長 和 學 生 產 生 憂 慮 。
協 會 長 張 文 光 指 出 , 由 於 有 爭 議 該 女 生 未 滿 16 歲 時 是 否 曾 與 男 師 發 生 過 性 關 係 , 校 方 應 報 警 調 查 , 而 不 應 自 行 裁 決 。 雖 然 目 前 沒 有 明 文 禁 止 師 生 戀 , 不 過 他 指 出 , 育 人 員 專 業 操 守 議 會 規 定 師 不 能 用 自 己 的 地 位 , 與 學 生 發 生 不 適 當 行 為 , 所 以 即 使 女 生 發 生 性 行 為 時 已 年 滿 16 歲 , 校 方 也 有 責 任 向 育 局 及 操 守 議 會 舉 報 , 以 便 進 行 調 查 , 一 旦 屬 實 , 可 吊 銷 其 師 執 照 , 防 止 再 犯 。
育 評 議 會 副 主 席 何 漢 權 促 該 校 嚴 查 事 件 , 「 要 睇 ( 該 女 生 ) 有 冇 被 欺 騙 , 同 埋 未 滿 16 歲 時 有 冇 發 生 性 行 為 。 」

年 涉 及 師 風 化 案

08 年 5 月 : 33 歲 男 師 與 一 名 15 歲 中 學 女 生 , 駕 車 到 城 門 水 塘 僻 靜 處 談 心 , 因 「 車 震 」 引 來 警 方 查 問 , 男 師 被 指 涉 嫌 非 禮 被 捕

07 年 5 月 : 曾 因 非 禮 女 童 而 判 囚 的 49 歲 補 習 師 , 涉 嫌 在 天 水 圍 補 習 社 內 非 禮 12 歲 女 童

07 年 1 月 : 一 名 小 學 男 師 涉 嫌 與 10 歲 女 學 生 多 次 性 交 , 警 方 於 時 鐘 酒 店 例 行 查 牌 時 拘 捕 他 , 其 後 被 控 一 項 非 禮 及 四 項 與 未 滿 13 歲 女 童 非 法 性 交 罪

06 年 7 月 : 一 名 男 鋼 琴 師 在 酒 店 內 非 禮 14 歲 男 生 , 被 判 入 獄 4 年

05 年 12 月 : 一 名 育 有 兩 女 的 已 婚 中 學 師 , 與 一 名 透 過 ICQ 結 識 的 12 歲 女 童 性 交 , 被 判 監 40 個 月

05 年 : 21 歲 兼 職 補 習 師 與 14 歲 少 女 相 戀 , 並 多 次 非 法 性 交 , 其 後 被 判 囚 15 個 月

資 料 來 源 : 《 蘋 果 》 資 料 室

非禮5女生 補習導師認罪還柙




非禮 5 女生 補習導師認罪還柙

香港文匯報 2008-2-21

【本報訊】有3次非禮案底的補習導師不知悔改,10年前因非禮兩名女學生,被判囚兩年半後,竟改名再任老師犯案,於兩個月內9度非禮5名年齡為12至15歲的女學生,他昨於高等法院承認9項非禮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待取其心理及精神報告判刑,其間需還柙看管。

97年因非禮罪入獄30月

 認罪的被告林東駿(49歲),原名林祖建,他透過律師求情時表示,父母雙亡的被告,於97年藉補習導師身份犯非禮罪成被判入獄兩年半,其妻子多年對他不離不棄,已令他感羞愧;對5名事主及其家人深感內疚,但強調眾事主年紀不太輕,且從無威脅過她們。

藉詞按摩 大肆非禮事主

 案情指出,被告於03年租用天水圍天愛苑一單位,為少於20個小一至中三的男女學生補習,被告於去年3月1日至5月期間,5度伸手入4名事主的內衣,藉詞替她們按摩,但就觸摸其胸部,最長一次少於5分鐘。另外,他5度伸手入3名事主的內褲中,撫摸其私處上稍高位置,其中一次更非常接近女童下體;其間被告稱一名事主的大腿粗,叫事主提高雙腿,並為其按摩。

 13歲事主不甘受辱,於去年5月21日向社工投訴,曾遭被告拉開其校服背面拉鏈,並觸摸其胸部而揭發,警方翌日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只承認曾為學生按摩,並非非禮。
倡設性罪犯資料庫防重犯

 針對性罪犯重複犯案的問題,於兩年前有3位法官建議成立性罪犯資料庫,避免性罪犯有機會接觸兒童。不過,政府的有關檢討至今仍未有結果。

 一名外號「玩具叔叔」的男子,兩年前因為12項非禮罪名成立,被判入獄8年。主審該案件的法官潘敏琪以及上訴庭副庭長司徒冕等3位法官,先後在判決不同的非禮案時,建議當局針對此類性罪犯會重複犯案的危險,成立性罪犯資料庫,防止他們重犯。

 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黃成榮表示,資料庫有助防止兒童接觸高危人物,「有了資料庫後,所有辦學團體,或者是聘請保母,甚至是要聘請補習老師,我們都可以與政府合作,看看是否可取得這些資料,去評定某人是否值得聘用,是否有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