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醫生被控非禮男病人

被 告 于 宗 耀 換 裝 後 才 離 開 法 院 , 戴 上 面 罩 及 墨 鏡 , 衝 出 法 庭 後 直 奔 上 的 士 離 開 , 以 避 記 者 鏡 頭 。   陳 詠 詩 攝

男 醫 生 被 控 非 禮 男 病 人


兩 日 三 度 玩 弄 下 體   揭 案 後 跪 地 求 饒


蘋果日報 2006-04-04


【本 報 訊 】 明 愛 醫 院 一 名 年 輕 骨 科 男 醫 生 , 涉 嫌 藉 檢 查 為 名 , 在 醫 院 兩 日 內 三 度 肆 意非 禮 一 名 二 十 二 歲 男 病 人 , 以 藥 膏 及 濕 紙 巾 替 男 病 人 揉 抹 下 體 , 其 中 兩 次 時 間 更 長達 三 十 分 鐘 。 在 男 事 主 報 警 後 , 醫 生 多 次 致 電 男 事 主 哀 求 見 面 及 道 歉 , 更 一 度 跪 下求 給 予 機 會 , 該 案 昨 在 區 域 法 院 開 審 , 男 事 主 作 供 時 直 言 「 覺 得 俾 人 玩 、 騷 擾 」 。  記 者 : 陳 詠 詩

三 十 八 歲 被 告 于 宗 耀 , 被 控 於 去 年 五 月 十 七 及 十 八 日 , 在 深 水 明 愛 醫 院 懷 信 樓 10B 骨 科 及 創 傷 外 科 病 房 內 , 三 度 猥 褻 侵 犯 二 十 二 歲 男 病 人 。 辯 方 否 認 所 有 指 控 , 盤 問 事 主 時 , 質 疑 其 證 供 跟 警 方 供 詞 有 出 入 。

用 手 上 下 揉 抹 其 下 體

區院 暫 委 法 官 郭 啟 安 昨 應 控 方 要 求 , 下 令 傳 媒 不 能 報 道 案 中 事 主 身 份 。 被 告 昨 亦 透 過資 深 大 律 師 申 請 , 要 求 法 庭 下 令 不 得 批 露 被 告 姓 名 , 以 免 因 案 件 影 響 醫 院 聲 譽 , 惟法 官 表 示 過 往 沒 有 類 似 情 況 , 辯 方 亦 沒 有 進 一 步 申 請 。
案 中 二 十 二 歲 事 主 任職 冷 氣 技 工 , 由 於 ○ 一 年 在 內 地 發 生 車 禍 , 其 右 膝 須 嵌 螺 絲 , 事 發 五 月 十 七 日 , 事主 入 住 明 愛 醫 院 , 等 候 翌 日 進 行 拆 除 右 膝 螺 絲 手 術 。
事 主 供 稱 , 被 告 是 首 名 接 見 他 的 醫 生 , 故 以 為 由 被 告 負 責 手 術 。 被 告 拉 上 病 床 掛 簾 , 先 問 簡 單 資 料 , 接 問 事 主 「 下 體 有 冇 發 炎 ? 」 事 主 曾 質 疑 被 告 何 以 查 問 , 是 否 跟 手 術 麻 醉 有 關 , 被 告 回 覆 有 可 能 在 其 下 體 插 入 導 管 。
事 主 憶 述 , 被 告 接 脫 下 其 褲 子 , 以 濕 紙 巾 及 透 明 藥 膏 , 用 手 上 下 揉 抹 其 下 體 五 至 十 分 鐘 , 不 斷 問 他 「痛 唔 痛 ? 」 其 間 曾 有 兩 名 相 信 是 護 士 人 員 探 頭 察 看 後 離 去 , 被 告 亦 停 止 , 替 事 主 穿回 褲 子 。
此 後 於 同 日 下 午 及 翌 日 , 事 主 兩 度 在 男 廁 外 遇 見 被 告 , 被 告 均 建 議「 再 檢 查 一 次 」 , 遂 分 別 帶 事 主 進 入 男 廁 附 近 的 房 間 , 這 兩 次 非 禮 事 件 中 , 被 告 均以 同 一 手 法 非 禮 事 主 下 體 , 時 間 分 別 長 達 三 十 分 鐘 及 三 十 五 分 鐘 , 事 主 均 射 精 。
男 事 主 續 稱 , 其 中 一 次 曾 有 護 士 表 示 病 人 需 要 醫 生 , 但 被 告 指 「 醫 生 好 忙 , 等 陣 先 。 」

男 事 主 : 覺 得 俾 人 玩

事主 供 述 , 他 雖 然 感 到 驚 慌 , 但 為 了 完 成 手 術 , 才 不 敢 張 聲 , 亦 擔 心 事 件 曝 光 會 惹 被告 同 事 報 復 。 惟 醫 院 最 後 基 於 人 手 不 足 , 將 事 主 原 定 十 八 日 進 行 的 手 術 延 期 , 事 主昨 指 : 「 覺 得 俾 人 玩 , 到 醫 院 又 做 唔 到 手 術 , 又 俾 人 搞 、 騷 擾 」 。
事 主 出 院 後 向 兩 名 友 人 訴 苦 , 對 方 起 初 不 相 信 , 但 陪 同 事 主 於 十 九 日 報 警 。 不 久 , 被 告 在 三 小 時 內 十 五 次 來 電 要 求 見 面 及 解 釋 , 事 主 不 要 告 訴 他 人 , 事 主 錄 下 被 告 其 中 兩 段 對 話 內 容 。 雙 方 其 後 曾 見 面 , 被 告 更 跪 下 求 給 予 機 會 , 事 主 稱 「 我 當 時 都 感 動 到 」 , 惟 事 主 朋 友 通 知 警 方 , 拘 捕 被 告 。

案 件 編 號 : DCCC11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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