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導師涉非禮

昨 被 裁 定 15 項 非 禮 罪 表 證 成 立 的 瑜 伽 導 師 文 鋒 。資 料 圖 片

空姐學瑜伽遭吸啜私處

東方日報 30/09/2008

六 十 四 歲 瑜 伽 導 師 文 鋒 藉 協 助 女 學 員 壓 腿 及 練 氣 功 時 , 涉 嫌 多 次 在 其 荃 灣 的 瑜 伽 中心 內 非 禮 五 名 貌 美 女 學 員 , 案 中 最 後 一 名 女 事 主 昨 日 在 區 域 法 院 供 稱 , 被 告 曾 指 她體 虛 而 建 議 「 輸 氣 」 , 期 間 拉 高 她 上 衣 吸 啜 肚 臍 , 更 脫 去 她 下 裳 在 其 私 處 位 置 「 輸氣 」 近 五 分 鐘 , 事 主 指 當 時 大 驚 且 深 感 被 非 禮 , 事 隔 雖 然 逾 一 年 , 但 她 昨 日 當 庭 憶述 時 仍 不 禁 口 震 兼 流 淚 。 法 官 聽 罷 控 方 案 情 後 , 裁 定 被 告 十 五 項 非 禮 罪 表 證 成 立 。

控 方 昨 日 傳 召 最 後 一 名 女 事 主 C ( 二 十 五 歲 ) 作 供 , 任 職 空 姐 的 C 表 示 ,自 二 ○ ○ 六 年 四 月 在 被 告 的 「 中 國 香 港 瑜 伽 會 」 學 習 瑜 伽 , 指 事 發 時 被 告 曾 經 兩 度替 她 拉 筋 , 每 次 當 她 壓 腿 時 , 被 告 則 以 下 體 壓 她 的 私 處 , 更 將 手 按 她 的 胸 部 並 且 提 醒 要 「 挺 胸 」 。

空 姐 被 指 虛 弱 須 「 輸 氣 」
事 主 C 初 時 雖 感 尷 尬 , 但 是 未 知 對 方 是 否 故 意 而 未 有 反 抗 , 惟 被 告 在 第 二 次 拉 筋 時 依 舊 有 身 體 接 觸 , 空 姐 直 言 「 開 始 覺 得 唔 對 路 」 。

C 續 稱 在 第 二 次 壓 腿 期 間 , 被 告 指 她 身 體 虛 弱 而 表 示 要 替 她 「 輸 氣 」 , 當 她 躺 在 地上 時 , 被 告 將 她 上 衣 拉 高 吸 啜 及 舔 其 肚 臍 近 三 分 鐘 , 期 間 要 C 以 呼 吸 配 合 , 繼 而 脫去 她 的 瑜 伽 褲 及 內 褲 , 吸 啜 C 的 私 處 繼 續 「 輸 氣 」 。

事 主 C 指 出 當 時 感 到 遭 被 告 非 禮 , 但 「 驚 到 唔 識 出 聲 」 , 曾 欲 縮 腳 以 及 移 動 下 半 身 , 但 是 , 被 告 大 力 按 其 臀 , 維 時 五 分 鐘 後 , 被 告 替 她 穿 回 褲 子 , 並 言 「 要 輸 氣 先 會 身 體 好 」 , 更 批 評 她 下 體 分 泌 少 及 帶 酸 , 並 透 露 「 同 其 他 同 學 做 都 唔 係 咁 ! 」 C 要 調 理 身 體 。

事 主 太 驚 無 想 到 是 口 交
辯 方 盤 問 時 , 質 疑 若 C 明 知 被 告 脫 她 下 裳 是 「 唔 」 時 , 為 何 仍 不 反 抗 ; C 回 應 「 我 有 拉 過 褲 頭 一 下 , 但 我 無 制 止 , 只 繼 續 縮 ! 」 辯 方 再 追 問 被 告 吸 啜 其 私 處 的 動 作 實 為 「 口 交 」 , 但 C 從 未 叫 停 ; C 表 示 當 時 實 在 太 驚 , 並 未 想 到 是 口 交 動 作 , 「 我 刻 只 係 想 快 走 ! 」 言 畢 她 即 顯 得 激 動 、 面 紅 耳 熱 及 流 淚 。 法 官 見 狀 即 時 休 庭 片 刻 讓 C 冷 靜 。

事 主 C 平 復 後 , 續 指 當 時 深 深 感 到 被 非 禮 , 質 疑 「 輸 氣 」 應 否 這 樣 , 亦 相 信 該 等 並 非 瑜 伽 動 作 , 但 強 調 無 叫 被 告 停 止 是 「 因 為 我 太 驚 ! 」

被 告 被 控 在 二 ○ ○ 六 年 七 月 至 去 年 五 月 間 , 在 上 址 先 後 非 禮 五 名 年 齡 介 乎 十 五 歲 至 二 十 四 歲 的 女 學 員 。 被 告 文 鋒 或 於 今 日 出 庭 自 辯 。

案 件 編 號 : DCCC 465/2008


東方日報 26/09/2008

瑜伽導師涉非禮五女學員

偕 妻 於 荃 灣 「 中 國 香 港 瑜 伽 會 」 雙 雙 擔 任 瑜 伽 導 師 的 文 鋒 , 涉 嫌 利 用 身 份 在 協 助 年 輕 女 學 員 拉 筋 時 , 除 以 下 體 壓 女 學 員 的 私 處 或 捏 臀 等 舉 動 外 , 更 將 「 氣 功 」 說 法 與 瑜 伽 大 融 和 , 藉 替 「 虛 弱 」 女學 員 打 通 「 任 督 二 脈 」 而 脫 去 對 方 內 褲 按 摩 , 更 在 私 處 及 肚 臍 吹 入 「 真 氣 」 以 調 理身 體 大 肆 非 禮 。 文 鋒 昨 否 認 十 五 項 非 禮 五 名 女 學 員 罪 名 , 案 件 昨 在 區 域 法 院 開 審 。

現 年 六 十 四 歲 的 男 被 告 文 鋒 , 被 控 十 五 項 非 禮 罪 名 , 控 罪 指 他 於 ○ 六 年 七月 至 去 年 五 月 間 , 在 荃 灣 區 體 育 康 樂 聯 會 健 體 中 心 中 國 香 港 瑜 伽 會 內 , 先 後 非 禮 五名 年 齡 介 乎 十 五 至 廿 四 歲 的 女 學 員 。

「 佢 下 體 好 硬 我 好 反 感 」
現 年 十 七 歲 、 案 發 時 就 讀 中 四 的 十 五 歲 女 事 主 E 昨 透 過 視 像 系 統 作 供 , 她 自 中 二 起 在 該 處 跟 女 導 師 學 瑜 伽 , 惟 某 日 她 早 到 並 自 行 拉 筋 時 , 被 告 她 到 別 處 協 助 拉 筋 。 被 告 要 求 E 抬 起 左 腳 並 將 之 拉 向 面 部 , 期 間 被 告 則 蹲 在 她 腿 後 , 將 身 體 靠 近 並 以 下 體 壓 E 的 私 處 , 不 斷 前 後 擺 動 身 體 及 喘 氣 , E 直 言 「 佢 下 體 好 硬 , 頂 住 我 , 我 好 反 感 」, 遂 縮 開 身 體 , 惟 被 告 即 時 隨 手 取 出 《 愛 侶 瑜 伽 》 一 書 介 紹 相 類 的 貼 身 拉 筋 動 作 。

E 對 此 等 動 作 雖 反 感 , 但 因 從 未 試 過 , 故 質 疑 此 等 是 否 正 宗 瑜 伽 動 作 。 事後 被 告 多 次 在 上 課 期 間 替 學 員 「 執 動 作 」 , 更 以 手 指 摸 E 的 私 處 及 捏 臀 , 以 介 紹 「會 陰 」 位 置 和 提 醒 她 要 收 緊 臀 部 。 E 指 事 後 有 女 同 學 細 問 她 「 覺 唔 覺 阿 Sir 好 鹹 濕」 , 雙 方 傾 談 後 方 知 不 止 一 人 被 非 禮 , 其 後 更 有 女 學 員 報 警 並 聯 絡 E 始 揭 發 事 件 。

控 方 案 情 指 出 , 除 受 害 人 E 外 , 另 有 四 名 女 學 員 遭 被 告 非 禮 , 被 告 除 多 次藉 以 拉 筋 為 由 , 將 下 體 壓 向 學 員 私 處 , 及 雙 手 襲 胸 提 醒 挺 胸 外 , 亦 曾 拉 起 學 員 上 衣吸 啜 其 肚 臍 以 「 傳 真 氣 」 , 期 間 更 直 指 學 員 體 虛 及 臀 部 肥 大 , 遂 伸 手 入 其 內 褲 甚 至脫 去 女 方 褲 子 , 大 肆 以 手 指 按 壓 對 方 私 處 及 吹 氣 , 受 害 人 指 被 告 當 時 頻 頻 喘 氣 , 事後 則 批 評 她 陰 液 太 少 及 太 酸 而 需 調 理 身 體 , 受 害 人 均 稱 因 不 知 此 等 行 為 是 否 與 氣 功及 瑜 伽 有 關 而 不 敢 言 。

事 後 有 女 學 員 報 警 揭 發 事 件 , 警 方 於 去 年 六 月 五日 拘 捕 被 告 , 警 誡 下 被 告 否 認 非 禮 一 事 , 更 強 調 他 是 專 業 人 士 , 並 不 會 做 傷 風 敗 德之 事 。 聆 訊 今 續 。

案 件 編 號 : DCCC 465/2008


蘋果日報 2008-9-30

本 報 訊 】 六 旬 瑜 伽 會 會 長 涉 嫌 藉 詞 氣 功 及 拉 筋 , 侵 犯 五 名 年 輕 女 學 員 。 案 件 昨 在 區 域 法 院 續 審 。 暫 委 法 官 郭 安 裁 定 全 部 15 項 非 禮 罪 名 表 證 成 立 , 辯 方 未 決 定 會 否 傳 召 被 告 今 天 出 庭 自 辯 。

空 姐 事 後 仍 赴 約

現 職 空 姐 的 女 事 主 C 小 姐 昨 供 稱 , 被 告 文 鋒 ( 64 歲 ) 於 去 年 4 月 17 日 , 以 下 體 頂 向 她 臀 部 , 並 按 她 的 乳 房 , 聲 稱 要 糾 正 其 瑜 伽 動 作 。 三 天 後 , 被 告 再 趁 兩 人 獨 處 時 , 脫 去 事 主 的 內外 褲 , 吸 吮 及 吹 她 的 私 處 , 為 時 四 分 鐘 。 事 主 指 , 當 時 太 驚 慌 , 未 有 阻 止 。 後 來 事主 仍 應 約 與 被 告 吃 飯 , 她 指 此 舉 是 因 不 欲 放 棄 上 堂 機 會 , 以 免 浪 費 已 繳 學 費 。

事主 當 時 的 同 居 男 友 作 供 , 指 事 主 於 去 年 5 月 底 , 曾 向 他 主 動 提 及 「 俾 瑜 伽 班 阿 sir 揩 油 」 , 但 因 為 當 時 正 在 使 用 電 腦 , 女 友 又 情 緒 不 穩 , 故 沒 有 追 問 詳 情 , 兩 人 現 已分 手 。
案 件 編 號 : DCCC465/08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