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神父狎玩教友索償案和解

前神父狎玩教友索償案和解

2008年 07月 08日 香港商報


陳日君免作供 協議賠款保密


【商報專訊】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本港首宗天主教神父狎童案,受害人在前神父劉嘉兒被判監4年半后,於04年下旬入稟高院向劉嘉兒及案發時所屬的天主教香港教區索償逾1000萬港元。事件擾攘4年后,天主教香港教區昨日在索償案件正式開審前一刻,終於與受害人達成庭外和解協議,表明不會承認任何責任,但同意負擔受害人一方的所有訟費。惟雙方協議有關賠款數額保密。此案於上月24日提訊時,代表教區的資深大律師黃福鑫,申請臨時加入樞機陳日君、副主教陳志明於昨日的審訊期間到法庭作證;現案件得以庭外和解,樞機陳日君得以不用上庭作供。本報得悉,受害人同意把原先的1000萬元索償額減低。此索償案成為亞洲首宗同類個案。

受害人H索償1000萬元

天主教香港教區昨日亦發表聲明,指此案控辯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協議,雙方亦同意不披露協議內容。天主教社會傳播處主任容若愚亦表示,同意法官指不應拖延訴訟,教區非常同情受害人,且一直希望和解,對於事件感可惜,會盡力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教區不會替劉嘉兒賠償

另外,本案另一主角劉嘉兒自出獄后一直與此案的訴訟各方失去聯絡,早前法庭亦在劉嘉兒缺席的情况下判處其須向受害人H賠償。教區發言人昨日亦表明不會替劉嘉兒向H賠償,故不知道H能否收到劉嘉兒的賠償。

主審法官辛達誠昨日形容本案甚為不幸,因案件拖延至今日才達成和解,法官雖然強調絕不是批評任何人,但希望大律師公會或律師會應理解本身的角色,以協助介入調解,免卻受害人多年來蒙受痛苦及可怕驚人的經歷。尤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已成立研究小組,積極發展「調解官司」。

由法援處委派代表受害人出庭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建,昨被記者問及對法官的評論時表示,「我同意及支持成立協調制度,可惜目前尚未有強制性調解部門,事實上所有案件都能和解,越早越好。」馮華建形容本案可算是「圓滿解決」。

劉嘉兒囚4年半刑滿

現年32歲的受害人H於04年4月中,即在前神父劉嘉兒因企圖鸡奸及非禮罪成判囚4年半的1年后,透過法援處的協助,向當時仍在獄中服刑的劉嘉兒和天主教香港教區發出索償1099萬餘元的通知書;受害人在文件中表明因遭受劉嘉兒的性侵犯致患上精神分裂症,要求劉嘉兒和教區賠償他過去10多年來的醫藥費、精神創傷及性生活受影響等多項損失。受害人限令劉嘉兒和教區須於1星期內作出合理的賠償回覆,否則會正式入稟高院,訴諸法律討回公道。

指教區有責任監管劉嘉兒

教區今次被列入索償對象,是由於受害人認為教區是劉嘉兒的户主或主事人,對劉嘉兒有監管責任,故須一併為性侵犯事件作出賠償,受害人自87 年開始便是牛頭角聖若瑟天主教堂的輔祭,劉嘉兒則帶領該輔祭會。受害人指控教區對他受性侵犯一事上有疏忽,95年教區曾透過趙姓神父,安排受害人與劉嘉兒在一教堂會面,當時趙神父以錄音機收錄2人的對話內容,席間劉嘉兒向受害人承認侵犯及道歉。

后來趙神父將會面紀錄向已故胡振中樞機報告,劉嘉兒於同年6月29日被胡振中下令暫停神父職務,3個月后再自行離職。

令受害人患上精神分裂症

受害人歸咎教區清楚知悉他被性侵犯,卻未有報警,再加上那次會面對話的錄音帶事后被刪除,令警方調查困難,因而延長受害人的精神創傷,所以教區亦須負上責任。受害人又指劉嘉兒於91年1月4日在教堂宿舍,藉詞「性愛治療」,把受害人帶進廁所,多次撫弄受害人的陽具,期間劉指示受害人臥在床上再度遭劉嘉兒狎弄陽具;劉又指示受害人睡在他身上,要受害人模仿女性撫吻劉,劉一度企圖鸡奸受害人。

受害人認為劉嘉兒身為修士,有責任照顧及保護教會輔祭,及應做出良好的榜樣,而受害人對劉十分信賴,但劉破壞誠信,最終令受害人患上精神分裂症。受害人對劉嘉兒所作出的性侵犯行為,不但感到被羞辱,更認為劉的所作所為絕非一個天主教神父應有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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