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專業性剝削



校長涉淫辱四女教師八年


30/10/2007東方日報

將 軍 澳 仁 愛 堂 田 家 炳 小 學 前 校 長 蘇 有 , 涉 嫌 於 在 任 期 間 非 禮 四 名 女 職 員 , 案 件 昨 在 觀 塘 法 院 開 審 。 兩 名 受 害 女 職 員 先 後 供 稱 , 自 九 九 年 入 職 初 已 遭 校 長 非 禮 , 包 括 曾 被 指 彈 胸 圍 帶 和 彈 內 褲 邊 、摸 胸 及 大 腿 等 , 次 數 「 多 到 唔 記 得 」 , 歷 時 長 達 八 年 。 兩 名 受 害 人 坦 言 為 保 飯 碗 「死 忍 」 , 惟 指 校 內 女 職 員 均 有 共 識 , 入 校 長 室 前 會 先 作 出 各 種 「 招 式 」 自 保 , 審 訊 今 日 繼 續 。

現 報 稱 無 業 的 被 告 蘇 有 , 五 十 三 歲 , 被 控 共 十 三 項 非 禮 罪 , 控 罪 指 他 於 二 ○ ○ ○ 年 九 月 至 ○ 六 年 六 月 間 ,分 別 十 三 次 在 校 長 室 、 學 校 一 樓 梯 間 及 其 中 一 名 事 主 的 私 家 車 內 , 非 禮 四 名 女 職 員 。 控 方 分 別 以 A 、 B 、 C 及 D 稱 呼 四 名 事 主 。

獲 「 恩 師 」 推 薦 多 次 晉 升
至 今 仍 稱 被 告 為 「 恩 師 」 的 事 主 A 昨 率 先 作 供 , 她 指 被 告 是 其 育 學 院 的 體 育 老 師 , 二 人 識 於 微 時 。 九 九 年 她 獲 被 告 邀 請 加 入 該 校 任 創 校 老 師 , 由 原 本 文 憑 師 升 為 署 任 助 理 席 , 八 年 間 在 被 告 推 薦 下 多 次 獲 晉 升 , 至 今 已 居 要 位 。

A 承 認 , 在 同 事 眼 中 她 與 被 告 關 係 密 切 , 「 有 聚 會 一 定 係 我 坐 佢 隔 壁 」 , 她 亦 常 駕車 與 被 告 到 白 沙 灣 午 膳 及 曾 接 被 告 上 班 , 亦 常 替 被 告 安 排 各 種 聯 誼 活 動 , 但 只 當 是「 工 務 」 , 事 實 上 她 在 九 九 年 入 職 初 已 遭 被 告 非 禮 , 但 因 怯 懦 及 恐 失 去 工 作 及 晉 升機 會 , 才 一 直 啞 忍 。

A 憶 述 被 告 在 ○ 三 至 ○ 六 年 間 , 分 別 三 次 在 校 長 室拍 她 臀 部 、 摸 腰 、 彈 胸 圍 帶 及 彈 內 褲 邊 , 又 出 言 性 騷 擾 : 「 咦 ! 底 褲 仔 喎 ! 」 當 她說 : 「 校 長 你 咁 樣 唔 得 ! 」 被 告 卻 笑 回 應 : 「 有 咩 唔 得 ? 點 解 臉 都 紅 晒 ? 」 有 次 她 駕 車 載 被 告 往 午 膳 時 遭 他 摸 大 腿 , 她 雖 推 開 被 告 手 說 : 「 撞 車 呀 ! 」 被 告 仍 與 她 「 鬥 力 」 不 肯 縮 手 。

入 校 長 室 做 足 預 防 措 施
A 指 女 同 事 間 互 不 信 任 , 各 人 不 曾 明 言 是 否 有 相 同 經 歷 , 惟 彼 此 有 共 識 , 例 如 只 選空 堂 最 後 五 至 十 分 鐘 才 入 校 長 室 , 以 便 藉 口 「 趕 住 上 堂 」 而 離 開 , 亦 會 穿 好 外 套 才入 內 , 她 則 會 「 整 臭 自 己 個 身 先 」 。 A 指 早 預 計 受 害 者 不 只 她 一 人 , 更 認 為 被 告 專向 怕 事 者 落 手 , 知 她 們 不 敢 報 警 。

九 九 年 獲 聘 為 文 憑 師 的 B 則 指 , 她 亦 是 入 職 首 年 已 遭 被 告 非 禮 , 「 次 數 多 到 數 唔 到 」 , 更 幾 乎 每 次 說話 均 手 搭 其 肩 膀 ; ○ 四 年 四 至 六 月 間 更 兩 次 在 校 長 室 向 她 「 鍊 」 頸 及 摸 胸 , 她 提 高手 反 抗 時 更 被 大 力 抱 。 ○ 六 年 被 告 得 悉 她 準 備 結 婚 , 更 直 言 : 「 我 驚 你 會 話 畀 你 老 公 知 , 我 唔 搞 你 咁 多 ! 」

揭 發 醜 事 「 需 好 大 勇 氣 」
B 直 言 校 內 無 可 信 對 象 投 訴 , 加 上 她 一 直 轉 工 不 成 , 為 保 飯 碗 , 從 無 在 言 語 上 向 被 告 表 示 反 抗 。 她 承 認 身 為 師 無 挺 身 而 出 告 發 被 告 , 以 防 校 內 年 幼 女 生 及 其 他 同 事 有 相 同 遭 遇 , 屬 自 私 行 為 , 但 坦 言 : 「 講 出 呢 咁 羞 愧 事 需 要 好 大 勇 氣 ! 」 B 承 認 曾 在 例 會 中 遭 被 告 冤 枉 及 罵 哭 , 但 否 認 因 此 誣 陷 他 。

案 件 編 號 : KTCC 4760/2007





事主:應酬為保飯碗

30/10/2007

事 主 A 及 B 昨 日 均 穿 整 齊 行 政 人 員 服 裝 到 庭 , 其 中 一 直 表 現 冷 靜 和 自 信 的 A , 當 開 始 憶 述 被 侵 犯 內 容 時, 亦 一 度 情 緒 失 控 致 當 庭 哭 泣 , 需 要 休 息 片 刻 及 取 出 手 帕 拭 淚 , 但 冷 靜 過 後 又 能 神態 自 若 回 答 辯 方 提 問 。 另 一 方 面 , 被 告 在 庭 上 亦 不 時 暗 自 苦 笑 搖 頭 , 似 對 二 人 所 說有 另 一 番 見 解 。

辯 方 在 審 訊 中 多 次 對 兩 名 事 主 提 出 尖 銳 質 詢 , 包 括 質 疑A 遭 被 告 持 續 侵 犯 「 咁 痛 苦 」 後 , 為 何 仍 願 意 和 被 告 在 卡 拉 O K 合 唱 情 歌 及 提 議 同遊 澳 門 , 又 問 她 是 否 同 意 稱 被 告 「 人 面 獸 心 」 及 「 卑 鄙 賤 格 」 等 , 對 此 A 均 平 淡 回答 指 上 述 應 酬 純 為 工 作 需 要 , 而 有 關 形 容 詞 則 「 講 唔 出 」 , 作 答 態 度 頗 為 圓 熟 。

招 待 被 告 到 母 親 內 地 家
而 當 B 亦 被 辯 方 問 及 為 何 會 招 待 被 告 到 其 母 親 在 內 地 購 置 的 單 位 遊 玩 時 , B 亦 表 現淡 定 , 解 釋 只 是 應 被 告 要 求 , 而 她 為 安 全 起 見 , 也 邀 請 了 其 他 同 事 同 往 。 對 於 辯 方質 疑 她 未 做 好 老 師 榜 樣 , 盡 早 揭 發 被 告 惡 行 時 , B 仍 語 氣 堅 定 地 說 : 「 講 出 需 要 好 大 勇 氣 , 你 唔 會 明 白 ! 」 又 認 為 「 警 方 未 必 夠 證 據 起 訴 佢 , 香 港 法 律 永 遠 都 會 保 護 被 告 ! 」 表 現 毫 無 懼 色 。

■ 記 者 林 伊 蘭



教師通水風波成導火線

30/10/2007

【 本 報 訊 】 事 主 A 昨 稱 , 她 啞 忍 八 年 受 辱 經 歷 , 到 今 年 一 月 才 決 定 向 校 監 田 定 先 報 告 , 乃 緣 於 去 年 六 月 , 學 校 被 育 統 籌 局 ( 現 稱 育 局 ) 懷 疑 有 老 師 在 「 全 港 系 統 性 評 估 」 中 向 學 生 「 通 水 」 作 弊 , 而 被 告 為 了 自 保 , 她 和 事 主 D 說 謊 , 她 與 D 商 量 後 , 遂 毅 然 向 她 們 認 為 可 信 的 田 校 監 說 出 真 相 , 席 間 才 首 次 披 露 長 期 遭 被 告 侵 犯 。

辯 方 盤 問 時 則 指 , 被 告 初 委 任 A 及 D 調 查 作 弊 事 件 以 向 統 局 匯 報 , 她 們 卻 結 論 無 發 現 作 弊 , 故 當 局 才 要 求 校 方 再 提 交 另 一 份 報 告 , 當 時 被告 已 明 言 會 直 指 她 們 調 查 失 實 , 並 會 在 校 董 會 匯 報 ; 由 於 A 及 D 恐 仕 途 受 損 , 遂 先下 手 為 強 , 在 校 董 會 開 會 前 一 日 向 田 校 監 誣 陷 被 告 , 務 求 趕 走 被 告 。

十 多 老 師 一 同 報 案
辯 方 更 指 , A 從 無 打 算 就 被 侵 犯 一 事 報 警 , 即 使 向 田 校 監 投 訴 後 , 亦 只 望 透 過 高 層解 決 事 件 , 「 趕 走 佢 就 算 」 , 故 她 曾 在 仁 愛 堂 高 層 面 前 承 認 被 告 的 行 為 只 屬 性 騷 擾, 不 算 非 禮 。 惟 當 校 監 在 今 年 一 月 卅 一 日 公 告 被 告 將 即 日 離 職 , 被 告 卻 於 翌 日 照 常上 班 並 聲 言 : 「 校 監 無 權 叫 我 走 」 時 , 她 才 在 當 日 下 午 聯 同 十 多 名 老 師 到 警 署 報 案。

A 對 於 辯 方 的 版 本 不 表 同 意 , 強 調 其 非 禮 投 訴 與 遭 被 告 指 其 調 查 報 告內 容 失 實 無 關 , 她 指 報 告 由 D 負 責 , 她 只 是 就 調 查 所 得 作 初 步 結 論 , 故 報 告 內 容 與自 己 無 直 接 關 係 , 她 亦 未 曾 就 此 事 遭 校 董 會 強 烈 譴 責 及 紀 律 處 分 , 並 指 事 件 尚 在 調查 中 , 故 絕 不 會 為 此 事 誣 陷 被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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