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侵犯的男童

被性侵犯的男童




男童被性侵犯的個案提昇了公眾的意識,醒目家長明白受害者不一定是女兒,而且影響是非常深遠。

明仔(假名)是一名新移民中學生,成績平平,性格開朗。他在學期結束前,表現得離群,但得到優越的成績。父母本來很高興,但發覺明仔經常躲在房間,茶飯不思。姑姐從明仔口中得知老師將試卷預先交給明仔,使他得到好成績。經追問後發現交換試卷的條件是「親密的行為」。姑姐驚訝不堪,帶明仔到家庭服務中心查詢這是否屬於性侵犯。

經社工的鼓勵,明仔揭發曾與這名老師口交以換取試題。明仔害怕已變成同性戀者,不敢揭露真相。幾經勸勉,明仔才肯舉報這名老師。可惜的是,社會對「同性戀」的歧視引致父母的不安,他們担心兒子會被恥笑,於是離開香港,舉家遷回內地。

例子指出男受害者不肯披露「性行為」的內容,原因有二:(1)被女性侵犯是一種恥辱:社會對男性抱著極高的期望,覺得他們要做「真男人」、「流血不流淚」,而且要「自己解決問題」;(2)被同性侵犯是變態者:同性戀被誤認為是錯誤和變態的行為,被性侵犯後,以為自己是引誘者,是罪惡的開端,這種壓力令牽涉者裹足不前。

不論侵犯者是男是女,錯是落在侵犯者的身上,不應由孩子承担。請支持受害者,使他們勇於舉報。

「護苗基金」執行委員會委員
美國侯斯頓大學社工教授 張錦芳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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